來源:北京商報

目前,部分可轉債的到期收益率已經超過市場利率水平,雖然這些轉債轉股無望,但臨近到期的回售條款也能給投資者帶來較高的固定收益,厭惡風險的投資者不妨考慮關注,萬一趕上有機會轉股,還有意外的驚喜。

隨着利率不斷下行,興奮的不僅僅是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可轉債的持有者也發現原本並不怎麼重要的回售條款也開始具備了巨大的價值。這些回售條款原本是爲了刺激投資者買入並持有可轉債的一個噱頭,並沒有太多人認爲回售條款真的能夠最終被實施,但現在利率不斷下降,回售條款卻格外值得重視。

在很多可轉債大量發行的時期,市場利率還比較高,上市公司在發行可轉債的時候又想盡可能地少支付每年的利息,於是可轉債的票面利率都很低,一般爲逐年增長,首年的利率大多都不足1%,後面年份一般也就是1%多一些,但是這樣的利率水平實在是沒辦法讓當時的投資者感受到可轉債的債券屬性。於是上市公司又設置了回售條款,即如果投資者持有到期或者接近到期的某一個時間點,投資者有權按照一個固定的價格,例如108元向上市公司回售可轉債。這一回售條款也符合大多數可轉債的慣例,因爲上市公司一般都會努力讓可轉債在到期前完成全部轉股,強制贖回正是完成全部轉股的利器。

對於很多轉股價格已經遠遠高於股票市價的可轉債來說,持有的投資者已經不抱希望可轉債還能有轉股的機會,但是因爲有回售條款的存在,假如一家可轉債距離回售日還有兩年的時間,回售價格108元,如果可轉換市價100元,那麼即使不考慮利息的因素,投資者只要踏踏實實持有可轉債兩年時間,兩年後就能把100元買入的可轉債按照108元的價格賣給上市公司,這對於股票投資者來說沒有太大的吸引力,但是對於債券投資者來說,會有很大吸引力。

此外,現在很多上市公司還在下修轉股價格,以促成投資者轉股,事實上,上市公司並不希望投資者使用回售條款,畢竟上市公司還需要拿實實在在的錢去買回可轉債,所以一旦上市公司下修可轉債並讓轉債重新具備了轉股的可能性,那麼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可能還要高於啓動回售條款的收益,而且也不需要真的持有滿兩年的時間,這也是一種意外的驚喜。

當然,投資者買入並持有可轉債也並非沒有投資風險,如果上市公司無力促成轉股,公司也沒有足夠的資金買回可轉債,那麼不排除上市公司可轉債違約的可能。所以投資者在選擇可轉債的時候也要考慮到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以及現金流的風險,從安全角度看,可轉債顯然不如國債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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