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好利科技公告稱,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湯奇青通知,獲悉湯奇青於2月27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湯奇青立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湯奇青於2021年通過收購的方式入主好利科技。

2021年5月,湯奇青通過收購好利科技控股股東旭昇亞洲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昇投資)100%股權的方式,間接收購了旭昇投資所持有的好利科技24.52%股份。好利科技的實際控制人由鄭倩齡、黃舒婷變更爲湯奇青。

隨後,湯奇青擔任了好利科技的董事。據好利科技公告,湯奇青早年曾經在浙江天馬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擔任期貨經理,之後轉戰企業,曾在杭州聯夢娛樂軟件有限公司、浙江錦繡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和東山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任職。

值得注意的是,湯奇青曾作爲世紀華通(SZ002602,股價4.93元,市值367億元)持股5%以上股東,在2017年12月7日至11日期間交易世紀華通股票構成短線交易,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因該事項,湯奇青於2018年2月8日被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於2018年3月12日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紀律處分,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好利科技此前公告稱,湯奇青已通過世紀華通發佈公告說明相關情況,主動向世紀華通上交違規收益,未造成嚴重影響。

針對此次湯奇青被立案調查,好利科技表示,本次立案調查事項系對湯奇青的調查,立案調查期間,湯奇青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目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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