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览青

非银支付机构的费率正在越来越透明化。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支付”)被罚款9万元,罚款原因共有2个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公开披露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二是未按规定备案支付业务收费标准项目和收费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是支付机构首次因未明码标价收到相关罚单。

在2023年12月1日,现代支付官网发布了关于《现代支付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公告提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政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等监管要求,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参照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项目及费率上限表中对于收单服务费设定的标准制定了相应的收单服务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现代支付对POS刷卡、二维码支付、互联网支付、增值服务费等支付场景下的具体支付渠道与对应费率范围进行了公开披露。

一位支付机构资深合规部门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支付机构应当确定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支付机构应当公开披露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另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支付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支付机构可以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披露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进行披露。支付机构调整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应当在实施新的支付业务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之前按照前款规定连续公示30日。

他提到,尽管监管部门从2010年开始就发文要求支付机构明码标价,但在过去持牌支付机构的实践过程中,一般C端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是公开公示的,但B端收费标准的披露情况不如人意。

近年来,在黑猫投诉等平台上,诸多用户反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机构突然大幅上调刷卡费率或码牌费率,还有机构通过收取流量费、保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形式实现变相“增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自2023年以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现代支付、付临门支付、卡友支付、中付支付、乐刷、合利宝支付等持牌支付机构公开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告中,各家支付机构均提到“确保符合费率标准和封顶值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扩大消费为目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避免同行业恶性竞争,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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