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兰州银行今日发布公告表示,因该行股价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该行确定由主要股东(发行前持有该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该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该行股份;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该行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该行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该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稳定该行股价的金额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上一年度其从该行获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5%,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267.23万元。

同时,该行监事长周伟、职工监事雷鸣、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兰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登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该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35.29万元人民币该行股份。

截至公告日,该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该行股份544300股,占该行总股本的0.0096%,增持金额合计142.94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45元至2.70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