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日前下发《福建省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这个方案,是为了提高学校应急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省教育厅建立新生安全教育课暨安全教育周制度,各校要把秋季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组织讲授校内外安全基本常识和隐患,重点讲授防火、防震、防欺凌和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校内设施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知识,确保所有学生接受一次全方位、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对2023年入学新生,在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周补上新生安全教育课。

《方案》明确开展安全科普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1530”机制(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与此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班会课、团队课、演练活动等,普及安全教育相关知识,确保每学年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

在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方面,各校要落实应急疏散演练100%覆盖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特殊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高校要结合实际按要求开展演练。

省教育厅将遴选百所学校作为2024年应急疏散演练试点校。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参照省级做法,遴选本地应急疏散演练试点校,并给予一定补助。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各校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于每次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档立账,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按单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