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傳心 趕碳號科技

01

光伏組件的歐洲工廠

中國海關出口數據顯示,2023年,土耳其是我國電池片出口第一大國,高達11.6億美元。正是來自中國的電池片,讓土耳其一舉成爲歐洲組件產能老大。最近,隨着梅耶博格德國工廠關閉,土耳其歐洲光伏產能第一的地位,將會更加鞏固。

昨天,土耳其工業和技術部長穆罕默德·法提赫·卡西爾( Mehmet Fatih Kacır)表示,政府決心繼續爲可再生能源技術提供激勵措施。這位官員強調,這種做法已經促使該國成爲歐洲第一大太陽能電池板生產國和第四大風電生產國。

卡西爾表示,土耳其正在開創出一種可持續且強勁的經濟增長模式,以促進綠色和數字化轉型。他表示,該國政府正準備引入碳排放交易體系。它將部分或全部保護歐盟出口商免受與其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相關的費用。

自2017年以來,土耳其對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環境保護的激勵措施,累計已達到6370億土耳其里拉,相當於188億歐元。當然,同期土耳其里拉兌歐元匯率已下跌近90%。

卡西爾解釋說,土耳其的目標是在太陽能製造方面超越越南和韓國。

“憑藉我們創建的可再生能源生產基礎設施,土耳其今天已經成爲歐洲光伏組件產能第一大的國家,”該部長重申,該公司在風電設備產能排名歐洲第五,擁有塔架、葉片和發電機等零部件設施。

卡西爾去年11月時曾表示,土耳其在太陽能製造方面已經排名世界第四,並計劃很快成爲全球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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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光伏裝機大市場

趕碳號已經不止一次寫過土耳其的光伏市場了。

能源智庫Ember援引土耳其政府的數據稱,截至2023年年底,太陽能和風能裝機容量分別達到11.7GW和11.8GW。這些數據並不包括混合電站的輔助光伏裝機容量。

2023年初,土耳其宣佈“國家能源計劃”和“氫技術戰略和路線圖”,以此助力於該國在2053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土耳其的能源消耗量在2020年約爲1.472 億噸油當量,預計到2035年時將達到 2.053億噸油當量,增長39.5%。

在土耳其,可再生能源在2020年佔一次能源消費的16.7%,到2035年將增加到23.7%。該國的電力裝機容量將從2020年的95.9GW增加到189.7GW。其中,將有74.3%的產能增長來自可再生能源,主要是太陽能和風能。

土耳其Karapinar電站,裝機容量1.35GW,爲歐洲目前最大光伏電站

卡西爾指出,土耳其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佔總發電量的比例已達到55%。他表示,政府加強了與國際金融機構的合作,支持綠色投資。

到2035年,土耳其的太陽能裝機容量將達到52.9GW,而風能將達到29.6GW,水電則爲35.1GW,地熱和生物質能爲5.1GW。

同時,土耳其還宣佈了“氫技術戰略和路線圖”——從2030年到2053年底,土耳其將氫氣混合天然氣的比重將提升到12%,合成甲烷爲30%。根據土耳其的新計劃,該國電解槽裝機容量將在2030年達到2GW,2035年達到5GW,到2053年則達到70GW。

03

一帶一路中亞線的樞紐

土耳其有沒有成爲下一個匈牙利呢?

匈牙利,近年來在寧德時代等中國企業推動下,已經成爲全球鋰電池之都。到2031年,該國將成爲歐洲最大的鋰電池生產國:產量預計將達到207GWh(2021年爲27.5GWh)。其中,超過175GWh 的規劃產能將來自以中國企業爲主的市場領導者。

土耳其的地理爲置得天獨厚。一個包含東歐、南歐、西亞、北非在內的、遼闊的、差異性巨大的地理範圍之內,土耳其控扼樞紐。

土耳其地跨歐亞大陸,跨海大橋和海底隧道穿過博斯普魯斯海峽,連接歐洲和亞洲。博斯普魯斯海峽、馬爾馬拉海和達達尼爾海峽組成的土耳其海峽,位於土耳其歐洲領土和亞洲領土之間,是連接黑海與地中海的唯一通道。通過黑海和流入黑海的多瑙河、頓河等河流可以深入歐洲腹地,通過地中海可以觸及與北非、歐洲的衆多國家。

近年來,中土經貿關係實現穩定發展,中國目前是土耳其全球第三大貿易伙伴、亞洲第一大貿易伙伴。

土耳其通常以接近本地投資者的方式對待外國投資者,其比例可能達到100%,這是在土耳其投資的最重要優勢之一。另外,經濟實力位列全球第十六的土耳其,每年吸引150億美元的外國投資,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經濟體之一。

如果要想獲得土耳其的可再生資源開發資格,項目開發商都必須在該國內採購設備和服務——該國政府要求近四分之三的設備和服務必須來自該國國內。

土耳其的可再生能源補貼,主要通過拍賣發放,激勵太陽能電池板和風力渦輪機生產商在該國啓動或擴大業務。

伊斯坦布爾,就位於“一帶一路”中亞線上

當然,凡事沒有一片坦途。

2023年11月25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3/32號公告稱,應土耳其企業申請,對原產於中國的光伏組件反傾銷案啓動反規避調查。本次反規避調查中,審查中國涉案產品是否經由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克羅地亞及約旦出口至土耳其以規避反傾銷稅。

據悉,本次反規避調查的調查期爲2020全年、2021全年、2022全年、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反規避調查的產品包括光伏電池組件和太陽能電池。同時,該公告自發布之日開始生效,依據土耳其相關法律,土耳其可在終裁前90日內追溯徵收反傾銷稅。

假設中國光伏企業選擇在土耳其建立一家電池片工廠,既能直接爲當地組件產能做配套,滿足當地光伏裝機需求,同時又能輔射整個歐洲市場。何樂而不爲呢?

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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