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金融國際(01468)發佈公告,該公司董事會謹此向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彙報最新進展,公司未有按要求於3個星期內結付第一封法定要求償債書下的未付款項。於2024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一份針對公司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的已蓋印清盤呈請,該呈請乃就公司據稱於第一封法定要求償債書下的到期應付債務而提出,涉及金額爲100萬港元,即公司向債權人所發行債券之本金連其應計利息(訴訟編號爲2024年HCMP121號)。根據香港清盤呈請,呈請人要求高等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將公司清盤。

香港清盤呈請訂於2024年5月17日上午10時正於高等法院聆訊。公司正在尋求法律意見。

公司股份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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