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化工(00362)發佈公告,於2024年3月4日就呈請進行的聆訊上,呈請人要求押後聆訊,高等法院已將呈請的聆訊押後至2024年3月25日。

儘管公司已向原訟法庭提出呈請人的債券並不是由公司所發出,並呈上相關的證據交付原訟法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歐陽浩榮以時間過長爲由否決將相關證據呈上原訟法庭。在清盤聆訊法庭上,內庭法官亦不考慮公司提出的相關證據。

因此公司遺憾地決定,準備於2024年3月25日前(即聆訊開始前),在有需要情況下,向呈請人支付相關金額,以確保該呈請會被撤銷及釋除市場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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