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媒體滾動

近期,保險公司2023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陸續出爐,部分保險機構的董責險賠付情況也隨之浮出水面。在2023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有兩家保險公司公佈了董責險賠付相關數據,涉及的董責險賠付金額近億元。與此同時,2023年董責險投保端出現下滑,投保公司數量同比下降10%。

董責險爲何告別高增長?未來發展趨勢又將如何?帶着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業內專家。

增強市場投保信心

董責險全稱是“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作爲一種特殊的職業責任保險,董責險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監高履職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爲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武建強表示,董責險理論上是一種事前威懾與事後處理合約機制,實踐中是公司風險管理中兼具保障和監督功能作用的金融工具之一。董責險可以使董監高人員免去後顧之憂,既有利於上市公司吸引優秀的管理人才,還可以在公司及個人獨立承擔賠償責任的時候提供強大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業及高管的抗風險能力。

董責險自2002年引入中國以來,已有20多年發展歷史。但由於國內公司投保意識不強,所以董責險市場一直較爲冷淡。直至2021年,董責險業務迎來爆發式增長。相關數據顯示,2021年投保董責險的公司爲248家,2022年爲337家。

“無論是從財險公司業務佔比的角度看,還是從上市公司的關注度來看,董責險仍屬於‘小衆險種’。由於此前鮮少有保險公司披露相關賠付數據,所以董責險賠付情況廣泛受到市場關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何林認爲,此次披露的賠付數據,對於推動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具有積極意義,進一步加強了上市公司的投保信心。

早在2020年,隨着新證券法的實施以及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的披露,董責險“C位出道”,走入大衆視野。此後,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一審落槌,5位獨立董事被判承擔上億元連帶賠償責任,令上市公司強烈意識到可以用該險種來分散風險,進而助推董責險進一步升溫,並多次掀起上市公司購買熱潮。何林表示,新公司法對董監高的責任約束和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並首次以立法形式明文規定鼓勵公司投保董事責任保險,確立了董責險的法律地位,同時也爲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加了一把火。

武建強認爲,從社會責任角度看,董責險有助於證券民事訴訟案件快速和解,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有效發揮責任保險參與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作用。

市場需求逐步擴大

近年來,隨着全面註冊制改革和市場加強監管,上市公司對董責險的投保需求被大大激發。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保險團隊日前發佈的《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4)》顯示,2023年購買董責險的上市公司中,民企佔據多數,佔比近75%;中外合資(含港澳臺與境內合資)佔比10.5%;國企佔比4.6%;外商投資(包括港澳臺投資)佔比10%。

從數據變化可以看出,相較於往年,2023年外商投資(包括港澳臺投資)上市企業購買董責險的佔比明顯上升。《報告》顯示,這主要是因爲民企與外資企業中的董監高人羣大部分是職業經理人,在其個人面臨的法律責任風險顯著上升後,開始逐漸重視風險轉移,投保董責險成爲首選。

業內專家也表示,外資企業積極投保董責險,是因爲其海外母公司本身已投保董責險,而本地企業需要相應的本地保障。此外,外資企業高管一般具有國際化教育背景或海外工作經驗,對董責險的作用也較爲熟悉與認可,投保董責險對他們來說利大於弊。

根據《報告》最新披露數據,2023年投保董責險的公司數量同比下降10%。對此,何林認爲,董責險並非強制保險,投保意願與上市公司當前的主動風險管理意識有關。此外,一些企業受當前市場經濟環境影響,爲節省成本選擇暫時不購買董責險或延期購買。“投保董責險的熱情存在明顯的事件推動效應,隨着市場對證券訴訟風險上升的反應逐漸平靜,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的積極性有所降低也屬於正常範疇。”何林說。

相較於董責險投保數據的下滑,記者梳理上市公司發佈的擬投保董責險公告卻發現,2023年擬投保董責險的308家上市公司中,近200家是首次將董責險加入“購物清單”,這意味着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不過,在購買董責險逐漸成爲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和風險控制標配的同時,仍有大量公司對董責險持觀望態度。此外,圍繞董責險的理賠難、道德風險等問題,市場一直存有爭議。

數據顯示,2家財險公司披露了報告期內的5筆董責險賠付案例,合計賠付約9097萬元。其中,美亞財險披露了4項原因爲“董監高責任險”的重大賠付事項,賠付金額分別爲3237萬元、2040萬元、2025萬元、1065萬元,合計賠付8367萬元;蘇黎世財險披露了1項賠付原因爲“董監高責任險”的重大賠付事項,賠付金額爲730萬元。

雖然上述兩家險企均未披露董責險的賠付案例,但業內人士分析,在已發生的董責險索賠中,最主要的原因與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行爲有關,其他原因可能包括僱傭不當行爲與股東派生訴訟。至於內幕交易與操縱市場情況,考慮到參與主體的主觀故意可能性較大,一般很難索賠成功。

機遇與挑戰並存

據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公司可在董事任職期間爲董事因執行公司職務承擔的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業內人士預計,未來將有更多上市公司選擇投保董責險,市場也可能會有更多單獨針對獨立董事的投保需求出現。

但從目前來看,“公衆對董責險認知存在誤區”。武建強表示,部分上市公司董監高忽略了“過錯推定責任”,認爲自己只要在權責範圍內盡了合理注意義務就無須擔責。

記者瞭解到,董責險的理賠持續時間普遍較長,一般要持續3年至5年才能結案。對保險公司而言,需求不斷增長的董責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積極應對董責險帶來挑戰的同時,保險公司也不能忽視風險,要“對症下藥”才能積極推動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儘管現階段董責險的賠付率不高,但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尤其是一旦出險賠付,金額可能就很高。從目前公開的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方案來看,2023年度上市公司購買的董監高責任險保額最高爲7.5億元,保單限額最低爲800萬元。具體來看,目前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保單限額選擇以4000萬元至6000萬元爲主,其次是8000萬元至1億元,最常見的保單限額爲5000萬元與1億元。

隨着董責險的投保率上升,未來董責險的賠付率上升將是大概率事件。針對不斷上升的董責險需求,何林建議,首先,保險公司要把好覈保關,防範經營風險。加大對覈保層面的投入,包括對覈保人實際覈保嚴格要求等。其次,要提高精準定價能力。保險的定價需要基於歷史經驗數據,而目前我國董責險的賠償案例和總投保量都比較少,打造較爲精確的精算模型難度較高,企業董監高承擔的責任又在提升。因此,藉助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和精準定價能力迫在眉睫。再次,要加強專業人才培養。董責險在國內發展時間較短且條款複雜,涉及保險、法律、金融等領域,對保險從業人員要求較高,目前市場仍缺乏足夠的專業人才。未來需要培養更多專業人才,爲董責險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最後,保險公司還需考慮自身承保能力,必要時通過再保險或共保體等方式,提升董責險的承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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