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胡雅文 李貝貝 北京報道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速發展,2023年,中國新能源產銷量分別爲958.7萬輛和949.5萬輛,同比分別增長35.8% 和37.9%,市場佔有率達到31.6%。從鋰輝石、鋰雲母中提煉出的鋰是支撐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材料。2023年,國內85%以上的鋰鹽產品來自鋰礦石提鋰。

鋰礦石提鋰將產生大量的鋰冶煉渣,隨着鋰鹽的需求量不斷增加,如何處理越來越多的鋰冶煉渣成爲鋰電新能源汽車發展需要重視的問題。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提出了《關於鼓勵支持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的建議》等多項議案,聚焦我國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

鋰渣須經有效處理

如今,鋰及鋰化合物廣泛應用於新能源汽車、航天航空、玻璃陶瓷、核工業、醫藥、石油化工等領域,被譽爲“新能源金屬”、“宇航合金金屬”及“工業味精”,將是推動21世紀發展的重要元素。需要注意的是,隨着鋰用量增多,越來越多的鋰冶煉渣也隨之產生。

鋰冶煉渣的主要成分爲氧化硅、氧化鋁和氧化鈣的混合物,它的顆粒非常細,小於80μm的佔70%左右,外排堆存的鋰渣對堆場附近將產生粉塵污染。李良彬指出,鋰冶煉渣必須有效處理,否則將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在李良彬看來,當前鋰冶煉渣的處理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鋰冶煉渣難以大宗化利用。鋰冶煉渣的主要成份爲鋁硅酸鹽,具有類沸石結構,是一種良好的水泥摻合料,也可替代天然沸石、高嶺土、葉臘石等天然原料,用作建材、玻玻陶瓷、道路築基、礦山修復、農業硅肥等領域,具有較好的資源化回收利用價值。但是目前因沒有制定鋰渣應用的相關國家(行業)標準,很多水泥、建材等企業禁止使用鋰冶煉渣作摻合料,《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GB175-2023)中,也限制了鋰冶煉渣的應用,使鋰冶煉渣難以規模化推廣,導致無法大宗化利用。

二是鋰冶煉渣難以高值化利用。目前,因礦石提鋰的工藝原因,流程中隨渣產出的硫酸鹽(主要爲硫酸鈣)沒有被有效分離出來,與鋰冶煉渣混在一起,鋰冶煉渣中Fe、S等元素通常較高,影響後續產品的性能,導致鋰冶煉渣難以高值化利用。

三是鋰冶煉渣堆存成本高。隨着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鋰鹽的需求量不斷增加,鋰冶煉渣的產生量持續擴大,現有鋰渣處理方式無法完全消納,許多企業被迫租用或建設室內庫房堆存鋰冶煉渣。

解決鋰渣出路需政策支持

李良彬認爲,鋰冶煉渣的回收處理已成爲鋰電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瓶頸問題,如果不解決鋰渣的出路問題,或將嚴重製約鋰化學品的生產,鋰冶煉渣的資源化回收利用已刻不容緩。據《華夏時報》記者瞭解,爲防止鋰渣二次污染環境,宜春等地此前出臺的環保政策要求鋰渣不得填埋與露天堆放,如何處理鋰渣已成爲企業面臨的必然選擇。

爲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李良彬建議國家高度重視鋰冶煉渣回收處理問題,鼓勵支持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攻克鋰冶煉渣回收處理難題。

一是出臺相關政策,鼓勵與支持鋰冶煉渣大宗化利用。鼓勵建材、水泥、陶瓷、道路建設、礦山修復、農業硅肥等領域使用鋰冶煉渣;組織相關部門、企業聯合制(修)訂鋰冶煉渣在相關領域的應用標準,如修訂《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GB175-2023),允許使用鋰冶煉渣做水泥摻合料;制訂鋰冶煉渣在水泥摻合料、礦山修復、道路建設、農業硅肥、玻璃纖維等領域應用的標準,打通鋰冶煉渣資源化利用的最後一公里。

二是整合創新資源,突破鋰冶煉渣回收處理難題。通過揭榜掛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方式,鼓勵企業聯合高校、院所,開展鋰冶煉渣高值化、大宗化利用、源頭減量等技術攻關,促進鋰電產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此外,在《關於有效應對中資企業出海投資開發風險的建議》中,李良彬也提到,爲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希望加強中資企業ESG及社會責任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引導,促使中國企業更加註重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包括制定更爲明確的ESG法規和監管框架、建立或支持獨立的ESG評級體系、建立白名單機制等,強化企業ESG理念,提升中資企業在國際的整體形象。

責任編輯:李未來 主編:張豫寧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