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員伯尼·桑德斯週三提出一項法案,在不減薪的情況下,將美國的每週標準工作時間減少到32小時,即每週四天工作制。

該法案將在四年內縮短標準的每週工作時間,規定每週工作超過32小時就要支付加班費,而不是目前的40小時。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將獲得1.5倍的加班費,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將獲得正常工資的兩倍。

自1940年通過《公平勞動標準法》以來,每週40小時已成爲美國的法定工作時間。縮短工作周的支持者表示,技術的進步提高了工人的生產力,但並沒有帶來更高的工資或減少工作時間。

桑德斯在介紹該法案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人工智能、自動化和新技術的重大進步所帶來的經濟收益必須惠及工薪階層,而不僅僅是企業CEO和華爾街富有的股東。”

該法案適用於非豁免工人,他們通常在休閒和酒店、交通、建築、製造業、批發和零售業從事小時工。

支持者表示,降低加班門檻將鼓勵企業要麼爲工作時間更長的工人支付更高的工資,要麼縮短每週的工作時間,僱傭更多的人。

責任編輯:於健 SF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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