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坤

理財公司掀起新一輪上調募集規模上限“吸金潮”。上海證券報記者注意到,光大理財、農銀理財等多家銀行系理財子公司近期發佈公告稱,上調旗下產品募集規模上限,部分產品上調限額超百億元。

業內人士分析稱,伴隨着存款利率持續下降和銀行理財收益回升,部分理財產品的“吸金”能力大幅上升。理財公司在上調募集上限的同時,應加強風險管理和內控,確保產品的穩健運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產品募集規模上限集中上調

徽銀理財公告稱,自3月12日起,對徽銀理財徽安活期化淨值型理財產品190001募集規模上限調整至530億元。

光大理財也發佈公告稱,根據客戶需求,公司計劃對“陽光橙安盈5號(15M定開)”產品募集規模上限進行調整,上限將由30億元調整爲50億元。光大理財“陽光金15M豐利(定製14期)”理財產品募集規模上限也將由30億元調整爲50億元。

農銀理財表示,自2月26日(含)起將“農銀時時付”8號開放式人民幣理財產品的規模上限由300億元上調至500億元。2月29日(含)開始將“農銀時時付”6號開放式人民幣理財產品規模上限由300億元上調至400億元。

這是繼2023年末逾百隻銀行理財產品宣佈調整資金募集上限後,理財公司相繼上調產品募集規模。國信證券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3月10日,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存續總規模爲23.40萬億元,周規模環比上升1.16%,環比增加2682.21億元。

理財產品募集規模上限紛紛上調,得益於銀行理財市場“回暖”。“伴隨銀行存款利率持續下調、理財產品破淨風波平息,理財產品收益逐漸修復,加之近期的債券‘小牛市’,提升了理財產品的吸引力。”銀行理財人士向記者表示,上調募集規模上限主要是爲了滿足投資者的金融需求。

上調募集規模上限後,理財產品能否繼續保持吸引力?“規模和收益,是相輔相成的,產品收益好,規模自然而然就上去了。”一家農商行金融市場事業部總經理認爲,理財產品調整資金募集上限後,投資經理更應該靜下心來,去思考如何把產品的淨值做好、把客戶的收益做好。

收益走高“吸金”

理財產品收益表現亮眼,是資金流入理財市場的主要原因。

中信證券數據顯示,2024年2月純債型和非純債型固收類理財產品平均收益分別爲4.04%和5.30%,整體看,純債型產品較好的收益表現延續穩定,而非純債型產品收益明顯較純債型產品更優,主要受益於當月權益市場的回暖。

記者梳理發現,多家理財公司上調的產品以定期開放式產品爲主。業內人士表示,定期開放式產品結合了開放式、封閉式產品的優點,兼顧了流動性和收益性,所以受到穩健型投資者青睞。隨着產品存續期拉長,投資者數量及募集資金在不斷增長,理財公司根據產品資金募集情況調整上限。

募集規模上限提升後,收益或實現“水漲船高”。“當債券到期收益率在高位時,若有持續的資金流入,可以在有利位置獲取價值較高的資產,實現產品規模和收益的雙豐收。”一家理財公司投資部副總經理告訴記者,其投資團隊正在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和資產價格變化,安排產品的發行計劃,以期實現良性循環。

投資者可以入場嗎?“投資者需要注意理財產品收益是浮動的,受市場影響比較大。目前部分收益表現較好的理財單位淨值已經處於相對較高,此時購入要警惕‘買在高點’,應充分了解產品的特點和風險,結合自身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前上述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說。

規模大是把“雙刃劍”

理財產品規模大,對理財公司而言是一把“雙刃劍”。在上調理財產品募集規模上限後,如何處理好“規模”和“風險”的關係,成爲擺在理財公司和投資經理面前的一道必答題。

上調理財產品募集規模上限,有助於理財公司擴大市場份額。但理財公司上調募集規模,也帶來了一定的風險。因此,對於“上調理財產品募集規模上限”,理財公司需要綜合考慮市場需求、競爭壓力、風險控制等因素,做出合理的決策。

“隨着產品規模的擴大,理財公司也需要在產品規模、市場變化等方面進行更嚴格的風險控制和監管,確保產品的穩健運行、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投資經理也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和投資能力,及時調整投資策略,以應對市場的挑戰和變化。”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商學院高級研究員詹軍豪說。

加載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