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江商報

連續兩年財報存在虛假記載,世龍實業(002748.SZ)及多名高管被罰。

日前,世龍實業公告,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世龍實業的全資子公司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導致世龍實業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2019年和2020年,世龍實業合計虛增營業收入約3.1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51.58萬元。

據此,江西證監局擬決定對世龍實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同時,包括公司時任總經理等多名高管被罰,罰單總金額達730萬元。

世龍實業是以生產精細化工產品爲主的綜合性化工企業。由於主導產品銷售價格大幅下跌,2023年,公司預計扣非淨利潤時隔兩年再現虧損,虧損額爲800萬元至1600萬元。

連續兩年虛增業績

2023年5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世龍實業立案。經過近十個月的調查,世龍實業信披違法違規行爲公之於衆。

根據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9年至2020年期間,世龍實業全資子公司江西世龍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龍供應鏈”)通過與相關客戶開展無實物流轉、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

其中,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1.6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61億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573.17萬元,佔世龍實業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29.09%。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1.47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35億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1178.41萬元,佔世龍實業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6.62%。上述情形導致世龍實業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長江商報記者粗略計算,2019年和2020年,世龍實業合計虛增營業收入約3.1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51.58萬元。

江西證監局認爲,世龍實業上述行爲涉嫌違反《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爲。

江西證監局擬決定對世龍實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80萬元罰款。世龍實業時任總經理、時任世龍供應鏈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張海清以及世龍實業時任副總經理、世龍供應鏈時任總經理汪大中分別被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140萬元。世龍實業時任董事長、董事劉宜云以及世龍實業時任財務總監胡敦國、世龍供應鏈時任財務總監車有根均被給予警告,其中胡敦國、馮建華分別被處以60萬元罰款,車有根被處以50萬元罰款。

綜上,世龍實業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730萬元。

董事長信披不及時收警示函

涉嫌虛增業績,世龍實業的信披問題不僅僅體現在財報上,公司還被查出關聯交易披露也存在漏洞。

世龍實業披露的另一張罰單顯示,江西證監局查出,2011年至2012年10月期間,世龍實業與關聯方嘉柏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分別爲5465萬元、1317萬元;2012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間世龍實業與另一關聯方宏柏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分別爲1367萬元、2618萬元、1820萬元、2408萬元、1739萬元、855萬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汪國清未依規履行向上市公司報告義務,導致世龍實業未及時披露上述期間關聯交易情況,直至2017年4月才予以披露。

根據相關規定,江西證監局決定對汪國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資料顯示,世龍實業主要從事AC發泡劑、氯化亞碸、氯鹼、水合肼及雙氧水等化工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5年3月在A股上市。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登陸資本市場之後,2017年,世龍實業的業績達到最高峯,當期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爲12.01億元、1.51億元。2018年開始公司業績大幅下滑,在此次被爆出虛增業績的2019年和2020年,公司分別實現淨利潤-1824.04萬元、-1.42億元,扣非淨利潤-1504.25萬元、-1.49億元。

2021年世龍實業淨利潤爲1.96億元實現扭虧,但2022年再次增收減利,淨利潤同比下降7.89%至1.8億元。

業績預告顯示,2023年公司預計淨利潤爲1600萬元至2400萬元,同比減少91.12%至86.68%;扣非淨利潤虧損800萬元至1600萬元,同比減少104.48%至108.96%,時隔兩年扣非淨利潤再次出現虧損。

對此,世龍實業表示,主要是因2023年公司主導產品AC發泡劑等銷售價格有較大幅度的下跌,公司銷售收入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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