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张林霞 3月18日,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将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进行罚款和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据悉,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6.对钱程给予警告。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 2015 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三是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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