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涉及多项违法违规事实:1.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2.贷款被挪用作项目资本金;3.违规以贷转存,滚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罚单显示,基于以上违法违规事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被罚95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副行长的张连印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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