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鄉監管分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涉及多項違法違規事實:1.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法人賬戶透支承諾費;2.貸款被挪用作項目資本金;3.違規以貸轉存,滾動辦理存單質押貸款。

罰單顯示,基於以上違法違規事實,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被罰95萬元;與此同時,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副行長的張連印被警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