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050         證券簡稱:中國聯通        公告編號:2024-01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日常關聯交易中涉及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鐵塔”)、聯通運營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科技”)的日常關聯交易,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其中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的日常關聯交易尚待股東大會審議。

● 該等日常關聯交易是以效益最大化、經營效率最優化爲基礎所做的市場化選擇,充分體現了專業協作、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按照公開、公允、公正的原則進行交易,不損害交易雙方的利益,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一、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及審議程序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及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分別對《關於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了審議,並均一致表決通過。關聯董事盧山先生對相關事項已按有關規定迴避表決。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發表了書面審覈意見,認爲:該等關聯交易事項的相關資料齊全,公司管理層已與其進行了全面的溝通。關聯交易屬於公司正常的經濟行爲,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交易定價公允、合理,沒有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將該議案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會會議發表了審覈意見,認爲:相關關聯交易事項是基於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往來並且按一般商業條款簽訂,決策程序合法,相關條款公平合理,交易價格符合市場準則,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該議案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在公司日常關聯交易中,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的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不超過210億元(其中收入不超過10億元,支出不超過200億元,其中新增使用權資產50億元,費用性支出150億元),上限超過公司截至2023年底經審計淨資產的5%,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聯通運營公司與騰訊科技的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預計不超過70億元(其中收入不超過40億元,支出不超過30億元),上限超過公司截至2023年底經審計淨資產的0.5%,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日常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注:公司預計的關聯交易額度是根據雙方可能發生業務的上限金額確定。關聯交易實際執行時,根據雙方實際經營需求調整,導致實際發生額與預計金額存在差異。

根據過往年度的實際交易金額,結合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2024年的日常關聯交易收入金額預計不超過10億元,支出金額預計不超過200億元,其中新增使用權資產50億元,費用性支出150億元;聯通運營公司與騰訊科技2024年的日常關聯交易金額預計不超過70億元,其中收入不超過40億元,支出不超過30億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一)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1、中國鐵塔

中國鐵塔是大型通信鐵塔基礎設施服務企業,主要從事通信鐵塔建設、維護、運營服務業務,成立於2014年7月15日,註冊資本爲人民幣17,600,847.1024萬元。中國鐵塔法定代表人爲張志勇,註冊地址爲北京市海淀區東冉北街9號院北區14號樓-1至3層101。

中國鐵塔爲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788),聯通運營公司持有中國鐵塔36,345,836,822股股份,佔中國鐵塔總股本的 20.65%。

2、騰訊科技

騰訊科技,成立於1998年11月11日,是一家以互聯網爲基礎的科技與文化公司,主要從事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行業,註冊資本爲人民幣6,500萬元。騰訊科技法定代表人爲馬化騰,註冊地址爲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麻嶺社區科技中一路騰訊大廈35層。

(二)與公司的關聯關係

1、中國鐵塔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高級副總裁唐永博先生在中國鐵塔擔任非執行董事職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六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中國鐵塔構成公司的關聯法人。

2、騰訊科技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盧山先生在騰訊科技擔任董事職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六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騰訊科技構成公司的關聯法人。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及定價原則

(一)中國鐵塔

1、主要內容

租用通信鐵塔及相關資產、服務;向中國鐵塔提供施工、設計、監理、代維、中介、供應鏈和培訓服務及其他服務等;向中國鐵塔提供房產租賃及相關物業服務,涉及辦公樓、生產經營房屋及土地及其物業管理服務費等。

2、定價原則

就設定租用通信鐵塔及相關資產的定價,聯通運營公司和中國鐵塔考慮到多方面因素,包括折舊成本、維護費用、成本加成率以及共享折扣等。定價基準及收費準則由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按公平交易原則談判後確定,同時將考慮通貨膨脹、房地產市場及鋼材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或中國鐵塔實際運營情況與預測數據發生重大變化等影響,經雙方約定或協商而對定價作出相應調整。

(二)騰訊科技

1、主要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聯通運營公司向騰訊科技提供電信及相關增值服務,向騰訊科技購買權益類產品及合作開展一卡充充值業務,騰訊科技向聯通運營公司提供微信支付渠道業務等。

2、定價原則

日常關聯交易是在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按公平基準磋商釐定交易價格,並參考具體合同簽署或交易執行時的市場價格,按正常商業條款以及不遜於從獨立第三方取得的或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件進行。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是以效益最大化、經營效率最優化爲基礎所做的市場化選擇,充分體現了專業協作、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日常關聯交易按照公開、公允、公正的原則進行交易,不損害交易雙方的利益。關聯交易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五、備查文件

1、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次獨立董事會會議決議。

4、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於日常關聯交易的審覈意見。

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050         證券簡稱:中國聯通        公告編號:2024-011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簽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與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壽安保”)的日常關聯交易,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董事已對相關事項迴避表決,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財務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有利於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得資金支持,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該等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一、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及審議程序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及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分別對《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簽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了審議,並均一致表決通過。關聯董事王軍輝先生已迴避表決。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發表了書面審覈意見,認爲:該等關聯交易事項的相關資料齊全,公司管理層已與其進行了全面的溝通。關聯交易屬於公司正常的經濟行爲,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交易定價公允、合理,沒有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將該議案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會會議對該議案發表了審覈意見,認爲:相關關聯交易事項是基於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往來並且按一般商業條款簽訂,決策程序合法,相關條款公平合理,交易價格符合市場準則,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該議案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在公司日常關聯交易中,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財務公司與國壽安保的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預計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以上上限未超過公司截至2023年底經審計淨資產的5%,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六章第三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交易與關聯交易》第十條的相關規定,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日常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上述關聯交易的相關信息詳見公司於2023年3月8日發佈的《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簽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6)。

財務公司與國壽安保擬簽署《金融服務協議》,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的金融業務關聯交易金額上限預計均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用於同業及投資類業務,以上業務在額度內循環使用,有效期爲三年,自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

單位:人民幣億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一)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國壽安保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2013年10月29日註冊成立,註冊資本人民幣12.88億元,註冊地爲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06號,法定代表人爲於泳,其經營範圍主要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

公司董事王軍輝先生過去十二個月內在國壽安保擔任董事長職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六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國壽安保構成公司的關聯法人。

三、金融服務協議的主要內容及定價原則

1、主要內容

同業及投資業務,包括:拆借業務,債券投資業務,債券回購業務,同業存單業務,票據轉貼現業務,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其派出機構批准財務公司可從事的其他業務。

2、服務原則

國壽安保有權根據監管規定及自己的業務需求,選擇與財務公司發生服務內容中某項金融業務,以靈活有效地部署及管理財務資源,並無任何從財務公司獲取金融服務的義務。

3、定價原則

同業及投資業務利率應遵循市場公允原則,財務公司依據同等條件的公開市場價格以及對方風險狀況等條件確定業務利率。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財務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有利於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得資金支持,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該等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五、備查文件

1、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次獨立董事會會議決議。

4、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簽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審覈意見。

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050             證券簡稱:中國聯通               公告編號:2024-013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向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

提供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擬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運營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開展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其中關於被擔保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對應擔保額度事項尚待股東大會審議。

● 擔保額度:擔保餘額不超過11億元。

一、情況概述

財務公司成立於2016年6月17日,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集團”)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聯通運營公司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聯通集團持股9%,聯通運營公司持股91%,註冊資本爲人民幣300,000萬元。

財務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許可項目: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爲準)(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爲更好地滿足成員單位的金融業務需求,節約集團整體財務費用,公司董事會授權財務公司對聯通運營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資性擔保,自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後生效,至2025年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新的非融資性擔保議案後失效,有效期內任意時點擔保餘額不超11億元。具體明細如下:

單位:人民幣億元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以下簡稱《規範運作》)的相關規定,對於財務公司開展的被擔保人資產負債率未超過70%的對應新增擔保額度,已經董事會審議,且已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上市規則》《規範運作》的規定,對於財務公司開展的被擔保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對應新增擔保額度,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且已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財務公司在該授權額度內決定爲聯通運營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資性擔保事項,每筆擔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二、擔保對象

擔保對象爲聯通運營公司及其下屬分子公司。聯通運營公司爲本公司的下屬控股子公司,成立於2000年4月,註冊資本22,539,208.432769萬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1號,經營範圍爲“基礎電信業務(具體經營範圍以許可證爲準);增值電信業務(具體經營範圍以許可證爲準);經營與通信及信息業務相關的系統集成、設備生產銷售、設計施工業務;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技術培訓;尋呼機、手機及其配件的銷售、維修;電信卡的製作、銷售;客戶服務;房屋租賃;編輯、出版、發行電話號碼簿;設計、製作、發佈、代理國內外各類廣告。(涉及許可證或國家專項規定的,須憑許可證經營或按專項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三、非融資性擔保事項的主要內容

財務公司在授權額度內,根據運營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體業務需求和實際經營情況,爲其開具非融資類保函,包括但不限於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等。

四、審議程序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向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議案》,且已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其中關於被擔保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對應擔保額度事項尚待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監事會認爲本擔保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其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五、累計擔保餘額

截至公告披露日,財務公司對聯通運營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資性擔保餘額爲41,098.60萬元,佔本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0.26%,逾期擔保累計數量0。公司對外擔保總額0萬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0萬元,佔本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0%,逾期擔保累計數量0。

六、備查文件

1、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050            證券簡稱:中國聯通           公告編號:2024-014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德勤華永”)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德勤華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滬江德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02年更名爲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12年9月經財政部等部門批准轉製成爲特殊普通合夥企業。德勤華永註冊地址爲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德勤華永具有財政部批准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並經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批准,獲准從事H股企業審計業務。德勤華永已根據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的規定進行了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德勤華永過去二十多年來一直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服務業務,具有豐富的證券服務業務經驗。

德勤華永首席合夥人爲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夥人人數爲213人,從業人員5,774人,註冊會計師共1,182人,其中籤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註冊會計師超過270人。

德勤華永2022年度經審計的業務收入總額爲人民幣42億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爲人民幣32億元,證券業務收入爲人民幣8億元。德勤華永爲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報審計服務,審計收費總額爲人民幣2.75億元。德勤華永所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業爲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製造業、金融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德勤華永提供審計服務的上市公司中與本公司同行業客戶共4家。

2.投資者保護能力

德勤華永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超過人民幣2億元,符合相關規定。德勤華永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爲在相關民事訴訟中被判定需承擔民事責任。

3.誠信記錄

德勤華永及其從業人員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爲受到刑事處罰,未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紀律處分。德勤華永曾受到行政處罰一次,受到證券監管機構的行政監管措施兩次;十四名從業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各一次,四名從業人員受到行政監管措施各一次,三名從業人員受到自律監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離職的前員工因個人行爲,於2022年被地方證監局對其個人給予行政處罰,其個人行爲不涉及審計項目的執業質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上述事項並不影響德勤華永繼續承接或執行證券服務業務和其他業務。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項目合夥人茆廣勤,現爲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會員。茆廣勤2012年加入德勤華永,從事審計專業服務超過20年,一直在會計師事務所全職工作,長期爲國有電信運營企業及其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茆廣勤近三年簽署過2家A股上市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茆廣勤自2021年開始爲本公司提供審計專業服務,同時爲本公司的簽字會計師。

另一名簽字會計師添天,自2008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及與資本市場相關的專業服務工作,長期爲國有電信運營企業及其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2013年加入德勤華永,2015年成爲註冊會計師,現爲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會員。添天近三年參與了3家上市公司的審計相關工作,簽署過1家A股上市公司年度審計報告。添天自2021年開始爲本公司提供審計專業服務,自2023年開始擔任本公司的簽字會計師。

本項目質量控制複覈人馬燕梅,自1995年加入德勤華永並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及與資本市場相關的專業服務工作,1999年註冊爲註冊會計師,現爲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會員。馬燕梅女士近三年複覈的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包括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馬燕梅女士自2023年開始爲中國聯通提供審計專業服務。

2.誠信記錄

以上人員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爲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未受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措施或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3.獨立性

德勤華永及以上項目合夥人、簽字註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複覈人不存在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情形。

4.審計收費

德勤華永的審計服務收費按照業務的責任輕重、繁簡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條件和工時及實際參加業務的各級別工作人員投入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等因素確定。2023年度本項目審計費用爲人民幣382萬元,較上年度增加人民幣22萬元,其中年度審計服務費用爲人民幣280萬元、內部控制審計服務費用爲人民幣102萬元。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的審覈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德勤華永的基本情況、執業資質相關證明文件、業務規模、人員信息、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等進行了充分了解和審查,認爲德勤華永具備相關業務審計從業資格,能夠滿足公司審計工作需求。

審計委員會建議續聘德勤華永爲本公司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委員會同意將該議案提請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於2024年3月19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一致表決通過《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聘任德勤華永爲本公司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 報備文件

1.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覈意見。

3.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基本情況說明。

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050       證券簡稱:中國聯通        公告編號:2024-008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本次會議的會議通知於2024年3月12日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監事以及其他參會人員。所有參會人員確認已經充分了解並知悉會議審議事項和內容,無任何異議。

(三)本次會議於2024年3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1號聯通大廈A2001會議室以現場、視頻結合召開。

(四)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親自出席監事3名。會議出席情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翀先生主持。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 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年度報告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摘要》),認爲:

1、公司年報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

2、公司年報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本次會議前,未發現參與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爲。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二) 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三) 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四) 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及覈銷情況的議案》。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五) 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末期利潤分配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關於2023年度末期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六) 審議通過了《關於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相關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同意本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簡稱“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鐵塔”)開展相關關聯交易,並由管理層全權辦理與該日常關聯交易相關事宜並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同意聯通運營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簡稱“騰訊科技”)開展相關關聯交易,並由管理層全權辦理與該日常關聯交易相關事宜,認爲:

本事項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1.關於聯通運營公司與中國鐵塔的關聯交易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2.關於聯通運營公司與騰訊科技的關聯交易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七) 審議通過了《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簽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簽訂<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風險持續評估報告》)。

同意本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簡稱“財務公司”)與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國壽安保”)簽署《金融服務協議》並開展相關日常關聯交易,由管理層全權辦理與該日常關聯交易相關事宜,認爲:

本事項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八) 審議通過了《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2023-2025年金融服務變更協議>暨調增貸款服務交易限額的議案》。

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2023-2025年金融服務變更協議>暨調增貸款服務交易限額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九) 審議通過了《關於對外擔保專項說明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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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審議通過了《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向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議案》,其中關於被擔保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對應擔保額度事項尚待股東大會審議(詳見與本公告同日登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的《關於聯通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向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公告》),認爲:

本擔保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十一) 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十二) 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治理制度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同意:3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十三) 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報告期內公司監事會嚴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與《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本着“忠實勤勉、盡職履責”的精神,依法、獨立、認真地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相關事項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爲進行監督,充分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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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050         證券簡稱:中國聯通        公告編號:2024-009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3年度末期利潤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524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扣除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或“本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後的總股本爲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本公司若發生可參與利潤分配的總股本變動,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紅比例。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報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爲人民幣16.45億元。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23年度末期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扣除本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後的總股本爲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通過中國聯通(BVI)有限公司持有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紅籌公司”)的股權,按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將自聯通紅籌公司分紅所得現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現金開支、稅費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取的各項公積金後,以現金方式全額分配給股東。

聯通紅籌公司董事會於2024年3月19日提議派發2023年度末期股利,每股派發股利0.1336元。如獲聯通紅籌公司週年股東大會批准,本公司預計將收到按持股比例計算的股利約17.96億元。依照公司章程,在收到此等股利後,扣除本公司日常開支和稅費約0.28億元,減去預提2024年度法定公積金約1.77億元,加上2023年末本公司可供股東分配利潤0.54億元后,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約16.45億元。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的本公司股份不參與本次股息派發。

據此,董事會建議,本公司對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確定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後在冊扣除本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後的其他股份,每10股擬派發現金股利0.524元(含稅),共計擬向本公司股東派發約16.39億元(含稅)的股利,剩餘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將用於以後年度的利潤分配。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若公司發生可參與利潤分配的總股本變動,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紅比例。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公司於2024年3月19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末期利潤分配的議案》,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結合了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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