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侯瑞寧

因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國內氯鹼及粘膠頭部企業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泰化學,002092.SZ) 收到證監會多份警示函,其控股股東也被立案調查。

3月24日,中泰化學發佈公告稱,該公司控股股東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泰集團)於3月2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告知書,因中泰集團涉嫌組織、指使上市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泰集團立案。 

中泰化學稱,本次立案事項是針對中泰集團,該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天眼查APP顯示,中泰化學成立於2001年,註冊資本約26億元,員工人數超過2萬人,其控股股東爲中泰集團,持股比例爲25.44%。

中泰化學是國內氯鹼及粘膠頭部企業,年產能包括超過200萬噸的聚氯乙烯樹脂(PVC)、146萬噸離子膜燒鹼、88萬噸粘膠纖維等。

中泰化學業績預告顯示,其2023年淨虧損27億-29.8億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15%-517.37%。

中泰集團成立於2012年,註冊資本約43億元,新疆國資委持股95.7323%,新疆財政廳持股4.2677%。

3月24日,中泰化學發佈的第二份公告顯示,新疆證監局下發了《關於對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上述決定顯示,中泰集團存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兩項違法行爲。

中泰化學及其子公司通過直接或間接支付預付款、代墊費用等形式,向中泰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支持,2021-2023年,合計發生資金超過84億元。截至目前,上述資金佔用款項均已歸還。但中泰集團作爲中泰化學的控股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違反了相關規定。

在財務數據披露方面,中泰化學及其子公司未恰當選擇貿易收入覈算方式,導致2020-2022年,中泰化學虛增收入累計超過72億元。這導致中泰化學和中泰集團的2020-2022年定期報告以及2023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發行文件存在披露不準確問題。

因爲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問題,新疆證監局決定對時任中泰化學董事長、中泰集團董事長王洪欣,時任中泰集團財務總監龔春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泰化學同日下發的第三份公告是《關於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3月23日,中泰化學收到新疆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稱,該公司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兩項違法行爲。

新疆證監局決定對中泰化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警示公司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強化信息披露管理。

新疆證監局還決定,對時任中泰化學董事長楊江紅,時任中泰化學總經理馮斌、劉洪,財務總監王海玲、彭江玲,以及現任總經理江軍和現任財務總監黃增偉等多人的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今年2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依法從嚴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爲》一文稱,近三年共辦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397,同比增長近20%,作出行政處罰523件,涉及1932名相關責任人,對168人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加速促進“優勝劣汰”。

證監會表示,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行爲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共同推動。下一步,證監會將從提高發現能力、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突出打防結合等方面綜合施策,不斷剷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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