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尚伃

3月25日,《證券日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爲進一步規範券商投資業務,加強行業機構內部治理,迴歸本源,穩健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中國證券業協會擬對《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規範》和《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範》(以下簡稱“兩部規範”)進行修訂,並起草了徵求意見稿。

據瞭解,爲實現“促進迴歸主業、精簡組織機構、理順業務體系、強化內部管控、有序緩釋風險”的工作目標,2016年12月30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兩部規範,並與證監會機構部、基金業協會建立了三方會商機制,督促和引導券商及時、全面規範組織架構。從實施情況來看,券商組織架構進一步規範,子公司層級進一步簡化,業務進一步迴歸,合規風控水平不斷提高。

此次修訂工作主要對兩部規範部分規定進行優化調整:一方面,做好規則銜接,及時完善兩類子公司管理部分規制要求,進一步扎牢風險防範的制度體系,持續防範“末梢失控”。另一方面,及時優化業務規則,爲促進投資業務穩健發揮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營造更加友好的制度環境。

修訂原則方面,一是整合現有規則口徑、小幅完善。兩部規範總體適應券商股權投資業務風險防控和規範發展需求,此次修訂主要是保持與相關規則、口徑的銜接,對過往行之有效的做法進一步強化,進行小幅度必要調整,保持規則及行業預期穩定性的同時,及時解決行業發展及風險防控需解決的問題。二是放管結合,提升規則適應性。兩部規範發佈實施以來,行業發展和市場形勢發生了一定變化,有必要適應實踐需要,回應市場合理訴求,對個別規定進行適度優化,更好發揮投資業務功能,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

修訂內容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梳理相關規定,保證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按照《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落實私募股權資管業務的相關要求;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明確母子公司全業務鏈條“垂直”一體化管控;按照相關辦法完善兩類子公司人員管理相關要求;按照證監會相關指導意見對兩類子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爲進行規範,強化違規關聯交易的約束;以及整合了現有答覆口徑。

二是結合股權投資業務特徵,優化相關業務制度,完善相關內控要求,主要包括:適度增加兩類子公司現金管理投資標的種類,提升閒置資金管理靈活度;適當優化另類投資子公司的業務範圍;增加子公司對非標準化金融資產盡職調查和投後管理的相關要求;進一步督促子公司規範建立長期激勵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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