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廖蒙)新規實施之日臨近,支付行業變動頻頻。3月25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人民銀行官網已註銷許可支付機構頁面在日前進行更新,深圳市銀聯金融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金融網絡”)進入名單列表中,其所持有的銀行卡收單牌照被註銷。頁面顯示,牌照註銷日期爲2024年1月10日。

綜合人民銀行官網以及天眼查信息,銀聯金融網絡成立於1996年,是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商務”)旗下全資子公司,2011年12月,銀聯金融網絡獲得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牌照,業務許可範圍爲廣東省內的銀行卡收單。而在2021年12月進行第二次牌照續展時,人民銀行對銀聯金融網絡做出中止續展審查的決定。

對於銀聯金融網絡牌照變動的具體原因和業務規劃,北京商報記者從銀聯商務處獲悉,《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佈後,銀聯商務積極響應監管要求,依法合規、加速推進開展下屬控股支付機構整合工作。銀聯商務已在深圳設立分公司,並全面承接相關業務,確保人員、產品和服務等平穩過渡,充分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

“通過觀察來看,爲響應相關監管要求,銀聯商務從2022年就開始陸續開始整合持牌支付機構股權事宜。”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指出。王蓬博提到,2021年3月人民銀行開始對支付新規徵求意見,隨後便有支付機構進行調整。隨着《條例》正式落地時間臨近,銀聯商務系支付機構也將加快對旗下機構整合或者註銷支付牌照的動作,以執行監管要求。

按照人民銀行早前要求,《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提出,支付機構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股權管理規定,同一股東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類型的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或者表決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類型的支付機構。

根據人民銀行官網信息,銀聯金融網絡是業內第87家退場的支付機構,截至3月25日,市場上剩餘支付牌照數量爲184張。

另一方面,《條例》正式施行在即,按照《條例》中對從業機構名稱、註冊資本以及高管人員等准入條件,除了銀聯商務外,還有不少支付機構近期進行了名稱、法定代表人等工商變更,均被認爲是在向監管要求靠攏。

例如,合利寶法定代表人由王石山變更爲趙光生,網銀在線法定代表人由黃挺變更爲秦碩。更早一點,廣州商物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稱爲“雲匯支付(廣州)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至2億元人民幣,達到了《條例》提出的非銀支付機構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支付”字樣、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人民幣1億元等要求。

王蓬博指出,《條例》的出臺一定程度上已經填補了支付行業監管的空白,能夠引導從業機構更好發展。而《條例》即將正式施行,從業機構也要抓緊時間對照其要求查漏補缺,在對應時間範圍內將展業資質和業務收進合規線以內。隨着後續支付機構持續執行《條例》相關細則,也將爲行業發展帶來新的影響和變化,可以明確的是,支付行業將朝着更合規方面發展,行業格局也將持續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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