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張曉雲

此前四任董事長接連被查的吉林信託又有高層變動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年第5公報公示,已於2024年1月31日免去張洪東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林信託”)董事長職務與劉成的吉林信託總經理職務。

此前,張洪東擔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成擔任吉林信託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早在220界面新聞發現吉林信託在官網披露了一份帶密碼的產品公告公告名的後半部分標題爲“關於董事長及總經理離任情況的公示”但當日下午界面新聞再次登錄官網時發現該公告已被撤下

目前,原吉林銀行副行長邢中成已擔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一職。

今年2月,吉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吉林省委第十二巡視組向吉林信託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吉林信託黨委書記邢中成主持向領導班子反饋會議並作表態講話。

公開信息顯示,邢中成,1976年生人,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吉林銀行遼源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吉林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2024年1月27日,吉林省管幹部任職前公示公告(2024年第1號)曾披露,邢中成擬任省管企業正職。

近年來,吉林信託高管動盪不斷,一直備受外界關注。

張洪東、劉成被免職前,吉林信託已有四任董事長接連被查,該公司董事長一職因此業內稱爲“高危”職位。連續四任董事長的接連落馬反映該信託公司的內部治理嚴重缺失,缺乏對“一把手”權力的有效制約。

第一任爲張興波2008年12月,吉林省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張興波因爲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其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第二任爲高福波2018年12月,吉林信託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福波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接受吉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2019年11月,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第三任爲李偉2020年3月31日,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對吉林信託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偉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李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違法所得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第四任爲邰戈。2023年522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稱該院當日公開宣判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邰戈受賄、貪污、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一案被告人邰戈一審獲刑十四年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三十萬元。

2023年6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披露,吉林銀保監局同意吉林信託註冊資本從15.97億元增至31.5億元,並同意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入股吉林信託。

根據官網信息,吉林信託2021年並未披露年報,其2022年年報顯示,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17億元,較上年減少2.33億元;實現淨利潤2171.54萬元,較上年增加21.38億元(2021年虧損21.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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