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呂雅萱

網傳福建泉州晉江市靈水中學一女生遭遇校園霸凌跳樓身亡。

3月26日中午,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發佈通報稱:2024年3月24日22時許,晉江市一初中學生李某凡被發現從租住處墜樓,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當地教育局已會同公安等部門成立專門工作組,事件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正在進行中。

事發後,界面新聞多次撥打李某凡家屬的電話未獲回應。此前據新京報報道,李某凡的母親李念(化名)對媒體表示,女兒今年14歲,是家中獨女,正在靈水中學讀初一,平時性格開朗,喜歡打籃球和羽毛球。 李念表示,女兒是住讀生,每週五晚上回家,週一早上返校。事發當天她還跟女兒一起喫火鍋,兩小時後就收到女兒的微信消息:“媽媽,我的生命要終止了,我沒有辦法在靈水待下去,霸凌我的人每天過得這麼開心,我心裏好不舒服,每天去學校都要見到她”。等李念趕到女兒租住的公寓樓下時,女兒已經沒有呼吸了。

“我女兒平時很開朗活潑,只到臨終發了短信給我,我才知道她在學校被霸凌了”,李念說,事發後她查看女兒手機,發現女兒曾在3月2日、3月9日、3月10日向同一人轉賬350元、100元、450元。她向女兒同學瞭解到,“(霸凌者)不止一個。”

3月26日,晉江市教育局對界面新聞回應稱,教育局、當地公安、屬地街道辦事處和靈水中學已介入調查。女生死因是否與其家屬所指的校園霸凌有關?教育局工作人員稱,上述四個單位組成的專班正在瞭解調查。此前據新京報報道,晉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員稱,“可能存在校園霸凌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也會對學校的整體情況進行摸排,杜絕隱患。

公開資料顯示,靈水中學是福建省晉江市的一所公立初級中學,創建於1957年,學校曾獲得泉州市示範家長學校、福建省義務教育管理標準化學校、省級“5A平安校園”、晉江市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爲。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向界面新聞介紹,校園裏的學生欺凌是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它不僅對受害者造成心理和身體上的傷害,而且欺凌者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欺凌可以被視爲違規行爲、治安違法行爲或刑事犯罪。輕微的學生欺凌可能受到學校紀律的處罰,而嚴重的欺凌行爲則可能受到法律的懲處,包括但不限於拘留、罰款甚至有期徒刑。

陳亮介紹,校園學生欺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姦罪、猥褻罪、侮辱罪、誹謗罪等,“但並非所有學生欺凌行爲都達到犯罪的程度,其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根據具體行爲的性質、嚴重程度和法律規定進行判斷。”

界面新聞注意到,目前我國尚未出臺針對學生欺凌防治的專門性立法,相關條款散見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等法律規章中。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爲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蔘與欺凌行爲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凌行爲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爲,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陳亮表示,此外,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及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對學校在防治校園欺凌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時消除隱患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置,規範欺凌報告制度,切實加強教育引導,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要求,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准。

陳亮表示,迴歸到福建晉江靈水中學李某凡墜樓身亡一案,目前,仍需要進一步信息來明確李某凡死亡跟校園欺凌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對事件責任進行明確認定和劃分才能進一步討論。3月27日,界面新聞仍未撥通李某凡家屬電話。

近期,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惡性不法事件引發社會關注。3月26日,西安公安局通報一名17歲少年在天橋上持刀捅傷另一23歲男子;3月10日,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殺害一名初中生同學並埋屍於村裏的蔬菜大棚內。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近日表示,積極協調推動專門學校建設,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加大教育矯治力度,攜手各方堅決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勢頭,合力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

界面新聞注意到,3月26日,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修訂草案)》。據新華日報報道,這次修訂基於未成年人羣體以及外部環境都發生較大變化的現實,對專門學校、校園欺凌與暴力、監護人放任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爲、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等備受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制度回應,預防爲主、提前干預導向得到進一步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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