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凱旋

3月27日下午,《華夏時報》記者在北京市住建委官網上注意到,《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一文之前標註了“失效”二字。據悉,上述失效文件是在2021年8月份被髮布,目的是再度加碼限購政策。

已經失效的文件規定,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3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回應媒體表示,消息屬實。這意味着,北京取消了“離異3年內不得在北京買房”的嚴格規定。

隨着“離異3年內不得在北京買房”的規定取消,目前,若雙方離異,只要滿足北京市的限購規定,就可以購買商品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各地購房政策均在進一步調整優化,且一線城市在2023年底和今年年初限購政策放鬆的基礎上,本身會有新的政策動向。離婚限購政策取消,具有積極的導向,也充分說明了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政策面進一步寬鬆。

截至目前,北京已經執行了首套房貸款“認房不認貸”、降低首付比例、調降普宅認定標準、優化通州“雙限政策”、優化離婚購房規定等多項放鬆性政策。

編輯:張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