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高炳

3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陕西省5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确定陕西省6家示范基地通过复核。

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通过复核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按照《管理办法》,新一批及保留命名的示范基地,示范期为3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其他获得示范基地命名超过3年的企业,不再保留命名。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表示希望新一批和保留命名的示范基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守正创新,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持续推进内容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质量效益、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在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大分类指导、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推动示范基地持续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发展壮大骨干文化企业,促进文化市场主体扩量提质,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快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值班编辑:刘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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