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內蒙古日報 本報3月28日訊 (記者 劉志賢)近年來,自治區教育廳主動擔當、靠前謀劃、強化落實,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校園日常安全管理,層層壓實責任,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呵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自治區教育廳積極建立健全“四個機制”,完善頂層設計,推動建立了由11個部門和羣團組織組成的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協調機制,要求全區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成立學生欺凌防治領導小組和學校欺凌治理委員會,指導本地區和本校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去年8月,教育廳聯合平安辦在內蒙古民族大學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學生欺凌防治研究中心,整合社會學、教育學和心理學等學科科研力量,剖析引發學生欺凌問題的深層次因素,以課題式調研活動助力我區學生欺凌防治規範化、法治化發展。同時,制定了考覈評價機制、問責追責機制,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作爲考評內容,納入相關部門負責人年度考評、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等,作爲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和各盟市教育督導部門定期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督導檢查,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追究責任。

此外,教育廳積極吸納社會力量,構建家校社協同育人格局。各地各校定期開展線上、線下家長學校活動,幫助家長實時掌握學生心理狀況、同學關係狀況等,對可能發生的欺凌行爲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與公安、司法、檢察院等部門溝通對接,全面推進學生欺凌防治專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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