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委金融辦、金融監管總局上海監管局、上海證監局、上海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工商聯聯合印發《關於開展“上海金融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月”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20條服務民營經濟的具體舉措,將在4月份集中開展針對性強的政策宣貫、銀企對接等活動,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環境,着力提高民營企業融資獲得感和滿意度。

《通知》提出,在滬金融機構要加大民營企業信貸投放;推動民營企業融資成本下降;提高民營企業貸款穩定性和便利度;加大首貸拓展,強化擔保支持力度;爲科技型民營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加大對民營經濟綠色和轉型融資支持;支持民營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做好民營經濟供應鏈融資;建立健全紓困解難長效機制;加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力度;加大民營企業上市輔導培育力度;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更好服務民營企業;提升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優化跨境金融外匯特色服務;加大金融科技手段應用;優化內部業務流程和提高不良容忍度;持續推進普惠金融顧問制度,進一步擴大線下樞紐覆蓋面;優化創業擔保貸款和創業投資政策;健全完善優質民營企業名錄;深化“政會銀企”四方合作機制建設。

《通知》強調,要牢固樹立“一視同仁”理念,深刻認識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在滬銀行要加強對民營企業走訪調研,瞭解民營企業融資瓶頸,針對性地改進金融產品和服務。各相關機構要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經營單位,在服務月期間集中開展活動,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持續優化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環境,助力上海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總檯記者 白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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