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羅欣藥業(SZ002793,股價4.54元,市值49.38億元)發佈公告,稱公司於4月3日收到控股股東山東羅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欣控股)通知,羅欣控股已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截至2023年5月17日,羅欣控股持有羅欣藥業股份比例爲31.23%。2023年5月18日至24日,羅欣控股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羅欣藥業股份合計6225萬股,佔羅欣藥業總股本的5.72%。羅欣控股在合計減持比例達到5%時未按規定停止交易,違規減持約787.06萬股,佔總股本的0.72%,合計成交金額約爲5233.93萬元。按照擬製成本法計算,羅欣控股違法所得約爲230.10萬元。

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認爲,羅欣控股合計持有羅欣藥業5%以上股份,在合計減持羅欣藥業股份比例達到5%後,未按規定停止交易,該行爲違反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所述限制期買賣股票的違法情形。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決定對山東羅欣控股有限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約230.10萬元,並處罰款50萬元。

羅欣藥業表示,該處罰決定僅針對公司控股股東,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兩年業績表現並不樂觀。繼2022年虧損後,羅欣藥業預計2023年虧損4.8億元至7.2億元,較2022年12.26億元的虧損額有所減少;扣非淨利潤預計虧損4.5億元至6.8億元,較2022年14.49億元的虧損額亦有所減少。

對於預計2023年仍處於虧損的原因,公司解釋爲:由於公司創新藥業務尚未能覆蓋其成本,根據會計政策對存貨及長期資產等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共計約1.61億元。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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