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振兴

4月9日,奥瑞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在持有奥瑞金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北京证监局在警示函上称:原龙控股、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周原、沈陶、章良德、张少军等相关主体和自然人作为奥瑞金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8月14日至2022年2月22日期间,持股比例自45.29%变动为36.15%,权益变动比例达9.14%,在持有奥瑞金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北京证监局称,原龙控股及一致行动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对此,奥瑞金说明称,原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减少超出5%后的变动,系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以及因原龙控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

据了解,奥瑞金正在通过要约人、奥瑞金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粮包装。

12月12日,奥瑞金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筹划向港股上市公司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

4月7日,奥瑞金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向要约人、奥瑞金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30.92亿元,用于筹划本次交易。

截至公告日,奥瑞金间接持有中粮包装24.4%的股份,子公司奥瑞金发展直接持有中粮包装24.19%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奥瑞金预计将取得中粮包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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