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贾昊东

“以实心行实政,视民事如家事”,说的是清代大臣王仁堪。他在任镇江知府期间,发现丹徒岗垄阡陌,水无来源,便率领百姓开塘修坝,经费不足就自输俸钱;遇到蝗灾,亲自在野外督捕,病倒了仍念叨着捕蝗办法;又遇旱灾,为民请命,“截漕米五万石,赶办急赈,全活饥民二十余万”。调任苏州知府后,因积劳成疾,不久去世。噩耗传出,“士废业,商罢市,野辍耕,无不唏嘘流涕,设位以祭”,总督刘坤一、巡抚奎俊上奏朝廷,讲了开头这句话。最终《清史稿》将王仁堪列为最后一位循吏入史。王仁堪为政之所以赢得官民一致肯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心百姓疾苦,把百姓的事当成自家的事去做。

“视民事如家事”,要有副热心肠。清人方大湜《平平言》有云:“富贵利达,眼不可热。民生休戚,肠不可不热。肠不热,则百姓之休戚,如秦越肥瘠,漠不相关矣。”意思是说,功名利禄,不可眼馋羡慕。与民生利害相关的,为政者一定要热心。如果不热心,则百姓的利害就好比相去遥远的秦越,漠不相关。《清史稿》记载,方大湜任地方守令时,政绩突出,“所至兴学校,课蚕桑,事必亲理,胥吏无所容奸,民亲而信之。”

“视民事如家事”,要有双勤快腿。明人吕坤在其著作《呻吟语》中感慨:“做官都是苦事,为官原是苦人。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意思是做官本是苦事难事,官职越高责任就越大,忧思和勤慎就要更多一些。史料记载,吕坤任职襄垣县期间,“视县事若家事,视民产若己产。率作兴事,不惮劳瘁”。无独有偶,唐代宋璟在任地方官时,人们称其为“有脚阳春”。原因是他每到一处都勤快廉洁,尽力为百姓办好事。于是,百姓赞美他像长了脚的春天,走到哪里,就把温暖带到哪里。

“视民事如家事”,要有个智慧脑。为民办实事、解难事,除了有热情,还要有能力和智慧。只有了解民事像家事一样熟悉,对百姓的急难愁盼有清醒的认识,知道着力点在哪儿,才能理清思路,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宋代名臣范仲淹在任杭州知州时,江浙遭大灾,“饥民流移满路”。他组织实施了“荒政三策”:一是兴土木,以工代赈;二是兴旅游,增加就业;三是广进粮,平抑粮价。“三策”条条奏效,百姓大大得益。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视民事如家事”的理念与我们党的宗旨高度契合。党员干部当厚植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为民办实事的温度、厚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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