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冀川)4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在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率先開展試點。

試點開放增值電信業務內容包括: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佈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試點開放業務經營主體註冊地、服務設施(含租用、購買等設施)放置地須在同一試點區域內,不得購買、租用本試點區域外CDN等設施開展加速服務。ISP業務服務範圍僅限本試點區域,且須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通過基礎電信企業互聯網接入設備對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其他業務服務範圍可面向全國。

《通告》表示,通過試點擴大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推動優化外商投資環境,豐富電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水平,深入參與國際合作,形成立體化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促進信息通信業高質量發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相關負責人就《通告》答記者問時介紹,經過多年探索和實踐,我國電信業對外開放工作不斷深化,產業發展持續推進,制度體系加快完善,監管經驗不斷豐富,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一是產業發展基礎不斷堅實。通過引入境外優質的外資電信企業在境內開展經營,爲消費者帶來了豐富的產品和服務供給,同時激發了境內企業創新活力,提升了行業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爲電信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二是監管政策法規持續完善。《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正式實施,配套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健全,進一步提升了開放監管能力和監管水平。電信領域監管法規體系持續完善,自2022年《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修訂以來,外資准入門檻進一步降低,外資管理要求進一步優化。

三是管理經驗不斷充實。電信行業信用管理體系、“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以及年報和公示制度等有效實施,有力保障電信市場有序規範運行,爲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發展提供營商環境保障。

四是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創新推進工信領域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完善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規則標準,強化個人信息和用戶權益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有序推進電信領域開放工作。一是組織實施試點工作,開展評估論證,加強政策宣貫,及時總結試點的先進經驗、模式、典型案例等並宣傳推廣。二是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入開展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政策研究,不斷優化電信領域市場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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