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2日|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7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上交所切实加强监管约束,在科创板引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制度,进一步强化科创板“严监管”理念,立规矩、树导向,持续净化市场生态、严防乱象重演。

科创板实施ST的情形总体与主板保持一致,即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治理机制失灵、内部控制薄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分红明显不足等实施ST,以充分提示上市公司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平稳过渡,拟作如下安排:第一,除分红不达标外,内控非标意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项情形,以2024年度作为起算年度;其余6项自新的上市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触发规定情形的将在6个月后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第二,在科创板施行ST情形前的6个月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已实际触及任一情形的,应当立即披露特别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被实施ST。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ST的,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涨跌幅限制仍为20%。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50万股买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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