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2日|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答記者問。上交所切實加強監管約束,在科創板引入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制度,進一步強化科創板“嚴監管”理念,立規矩、樹導向,持續淨化市場生態、嚴防亂象重演。

科創板實施ST的情形總體與主板保持一致,即針對關聯方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公司治理機制失靈、內部控制薄弱、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存在財務造假行爲、分紅明顯不足等實施ST,以充分提示上市公司風險、保障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時,爲了平穩過渡,擬作如下安排:第一,除分紅不達標外,內控非標意見、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2項情形,以2024年度作爲起算年度;其餘6項自新的上市規則發佈之日起實施,觸發規定情形的將在6個月後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第二,在科創板施行ST情形前的6個月過渡期內,上市公司已實際觸及任一情形的,應當立即披露特別風險提示公告直至相應情形消除或者被實施ST。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ST的,不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漲跌幅限制仍爲20%。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累計買入的單隻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持股5%以上股東根據已披露的增持計劃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50萬股買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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