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紀機構不能唯流量

經濟日報張 倩

流量固然重要,但“唯流量”不可取。MCN機構可能會忽視內容品質和用戶價值建設等核心競爭力,錯過多元化的商業模式。

日前,四川“涼山孟陽”“涼山阿澤”等網紅直播帶貨案一審宣判,涉及多名網紅和MCN公司負責人,他們因虛假宣傳和銷售僞劣產品被判刑。近年來,某些MCN機構通過擺拍、造謠、編造劇本等方式追流量博眼球,備受爭議。

MCN機構,實際上是網紅經紀公司,其主要功能是爲內容創作者提供全方位的創作指導和流量扶持,同時爲廣告主定製合適的推廣策略,實現廣告效果最大化。得益於龐大的市場規模和多形態的互聯網平臺發展,MCN機構近年來在各大平臺迅速擴張。部分MCN機構被流量帶來的超額收益衝昏了頭腦,有意無意忽視了價值導向和社會責任,甚至越過道德底線。這種“唯流量”的經營模式不僅無益於網紅達人的長遠職業發展,也損害了整個網絡媒體行業的健康生態。

不可否認,流量是數字媒體的命脈,不同量級的流量帶來的廣告收入、粉絲變現等經濟效益差距巨大。MCN機構的商業模式也決定了流量會成爲衡量從業人員潛在收入的重要指標。但是,公序良俗甚至法律底線不容挑戰。近年來,劣跡網紅被全網封禁傳達了一個重要信號:觸碰底線的網紅即使受關注也不再具有商業價值,內容行業的大船已駛向高質量發展方向,“唯流量”思維已時過境遷。

數字媒體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用戶的支持和認可。MCN機構以流量爲尺,一方面,可能會忽視內容品質和用戶價值建設等核心競爭力。當機構運營重心放在追求數字數據上而忽視用戶體驗和用戶需求時,將最終導致用戶流失。另一方面,可能會錯過多元化的商業模式。目前,內容行業經過井噴式增長,MCN機構已進入數量相對穩定、小步快跑的階段。大多數機構開始尋求構建新的增長曲線,包括以內容運營帶動整合營銷、直播帶貨帶動供應鏈業務、海外業務的拓展等,行業都在積極尋找可持續的增長模式以降低對流量的依賴,提升盈利能力和商業韌性。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平衡好內容與運營,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達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

整治MCN機構“唯流量”亂象,相關平臺應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對於多次出現違規行爲的MCN機構,平臺應採取暫停權限、限制提供服務、入駐清退等處置措施,從長遠看還應優化算法推薦機制,讓優質內容得到更多曝光。監管部門應健全行業規範,對違反規定的MCN機構進行懲戒,逐步提高行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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