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間,吉林高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利潤分配方案監管問詢函,理由是公司4月12日審議通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進行現金分紅、不實施送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其中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對該預案投棄權票。

上交所表示,2019年至2023年,公司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爲1.89億元、0.99億元、3.18億元、3.94億元、5.46億元,連續五年盈利、連續三年盈利增長,但公司現金分紅比例僅分別爲0、0、10.18%、0、0,僅2021年度低比例分紅3240.95萬元。公司連續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實施現金分紅。公司稱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用於公司日常運營發展、投資、償還債務等。截至報告期末,公司資產負債率17.96%,連續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爲26.35億元,連續多年增長;期末貨幣資金餘額達15.13億元。

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近年盈利水平、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貨幣資金餘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多年不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閒置的情況;詳細列示留存資金的具體使用規劃,包括具體運營資金預算、償債安排、對外投資的具體方向等,充分說明相關資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說明公司是否爲中小股東參與現金分紅決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爲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採取的切實有效的措施。

公告顯示,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對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投棄權票。上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投棄權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贊成票的詳細理由,相關董事是否與公司存在溝通分歧,全體董事是否獨立審慎判斷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並請全體董事就是否勤勉盡責發表明確意見。

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徑之一。上交所要求,公司全體董監高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是否具備合理性發表意見,並審慎評估現金分紅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長期戰略,是否有利於投資者分享公司發展成果,就現金分紅事項及時回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增強現金分紅的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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