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4月16日午间公告,根据目前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4月23日。原定于4月17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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