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遠新能4月16日午間公告,根據目前編制工作的進展情況,本着審慎原則及對廣大投資者負責的態度,爲保證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將《2023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相關公告的披露時間延期至4月23日。原定於4月17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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