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金融监管总局4月16日消息显示,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几大重点任务,包括着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着力支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着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着力支持工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优化金融供给,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质效,同时,完善服务体系,增强制造业金融服务能力。

明确金融服务制造业的四大任务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一直以来,制造业都是信贷资源的重点投向。

以国有四大行为例,其2023年新增制造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行整体贷款增速。

具体来看,工、农、中、建四大行2023年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或客户贷款)增速分别为12.4%、14.4%、13.72%、12.57%。

制造业贷款方面,工商银行表示,截至2023年末,工商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超3.8万亿元,较年初净增超8000亿元,增幅近30%,余额、增量均创历史新高。

截至2023年末,农业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2.95万亿元,增速达到28%;建设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为2.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47%;中国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突破2.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05%。

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支持制造业的四大重点任务: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科技创新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通知》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传统制造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专项工作和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和产业转型融资需求高效对接。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款规模。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供给,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支持汽车、家电、机械、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企业“走出去”。保险资金要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债券、直投股权、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而在支持工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面,《通知》则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对智能装备、数字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新业态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工业领域碳减排、绿色化改造、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和绿色能源体系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加大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有序退出制造业“僵尸企业”,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保险公司要发展科技保险、新能源保险、气候保险等业务,发展和推广网络安全保险,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优化金融供给,深入挖掘民营优质客户

在具体的金融供给和服务提升环节,《通知》首先强调要优化制造业信贷结构。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明确支持重点和任务目标,推动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制造业发展,持续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

针对当前部分制造业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通知》继续强调要加强对制造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降低对抵质押物的依赖。加大对制造业首贷户的支持,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同时,《通知》要求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发挥行业带头作用,深化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制造业重点领域项目信息,做好项目签约和信贷投放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特别提出了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公平授信理念,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做好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深入挖掘有市场、有信用、有技术的民营优质客户,加强民营制造业新客户培育,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大对民营制造业项目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

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制造业金融服务机制、优化制造业金融激励约束、提升制造业金融专业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完善服务体系,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保险、非银等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发力。

其中,政策性银行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规模大、贷款期限长”的特点,更好服务制造强国重大工程建设,以政策性转贷款带动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

大型银行要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加强研究,优化金融资源区域协调分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股份制银行要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深化对制造业细分领域及重点投向的金融服务。

地方法人银行要发挥深耕地方经济的特色优势,合理确定经营半径,精准服务当地制造业企业。

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定位,在市场开拓、服务质效、风险管理上提升竞争力。

保险公司要完善制造业保险体系,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保险保障。

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坚持自主决策、独立审贷、自担风险原则,做实贷款“三查”,落实好还款来源,严格制造业贷款分类,真实反映风险情况。避免过度竞争和“搭便车”“垒大户”等行为,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对接服务,凝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推动完善“政银企”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制造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趋势、产能动态、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银行保险产品信息交流共享。加强制造业相关融资数据治理,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跟踪调度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举措、问题和成效,总结制造业金融服务的良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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