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德州日报

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名单公示

我市9集体46人入围

本报讯(记者曹清)4月15日,省教育厅公示了全省2023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经各市推荐、省级遴选,拟确定先进集体161个、先进个人782人,我市9集体46人入围。

根据要求,入围的集体应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有明确的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学校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能力、管理能力、防护能力强,中小学及幼儿园“三防”建设、高校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及安全防坠设施达标率100%;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程度高,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注册率高、使用活跃度频繁、问题自查整改及时、台账填报准确规范。入围的个人应热爱学校安全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善于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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