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德州日報

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名單公示

我市9集體46人入圍

本報訊(記者曹清)4月15日,省教育廳公示了全省2023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名單,經各市推薦、省級遴選,擬確定先進集體161個、先進個人782人,我市9集體46人入圍。

根據要求,入圍的集體應紮實開展學校安全工作,有明確的學校安全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能夠認真排查整改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規範;學校安全防範基礎建設能力、管理能力、防護能力強,中小學及幼兒園“三防”建設、高校警務室規範化建設及安全防墜設施達標率100%;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程度高,山東省學校安全管理系統註冊率高、使用活躍度頻繁、問題自查整改及時、臺賬填報準確規範。入圍的個人應熱愛學校安全事業,有強烈的責任感,善於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的規律特點,積極探索、開拓創新、成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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