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管慧曉 高雅潔 曹婧雯 青島報道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本是件方便市民出行的好事,但青島市市南區徐州路2號新貴都一期8號樓2單元的業主卻有些擔憂。日前,兩位業主向壹點幫辦反映,加裝的電梯佔在小區的人行道路上,單元門向外打開後與電梯的距離僅剩1.07米,而設計方案中卻寫着“首層疏散寬度不小於1.2米”,另外空中架起的8米連廊(含電梯井)是否有安全隱患也不清楚。在去年10月公示期內,業主曾向街道提出異議。“我也不是說反對建,就是對一些安全性問題,以及現實情況與設計方案有出入提出疑問,但沒有得到回覆電梯就開始建了。”對此,壹點幫辦採訪了市南區香港中路街道辦事處和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雙方各執一詞。

單元樓前加裝電梯

兩位業主表示事先不知情

4月11日10時30分,壹點幫辦來到新貴都一期,一進小區東北門便看到8號樓前正在進行加裝電梯施工。“早上7、8點就開始了,一般會施工到下午4、5點。”家住2單元3樓的業主寇女士表示,2023年10月8日,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在小區公示欄貼出《徐州路2號8號樓2單元加裝電梯設計方案》,12月便進場開始施工了。

現場,新貴都一期小區公示欄上還貼着加裝電梯設計方案。《設計方案公示》公示人爲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覈實證明》中寫着“經五四廣場社區居委會覈實……同意加裝電梯4戶,建築面積864.4平方米,分別佔本單元總戶數的80%,總建築面積的85.5%;棄權1戶”,落款爲五四廣場社區居委會,但加蓋公章處只有紅色外圓圈。另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上有四戶業主簽署了“同意”意見,簽名的時間爲2023年3月至4月。公示欄中還張貼了《建築設計方案說明》,設計單位爲“多貝建築設計(西安)有限公司”。

寇女士介紹,新貴都一期8號樓2單元共有7層,其中1、2樓是一戶,6、7樓是一戶,因此整棟樓一共是5戶業主。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中寇女士這一戶未簽署意見。“在10月8日公示貼出來之前也沒人來徵求我的意見,但這份協議書裏卻直接寫了我這1戶棄權。”寇女士對協議書的真實性存懷疑態度。

另外,壹點幫辦還了解到,1、2樓的業主崔女士對加裝電梯一事也有異議。崔女士表示,自己是2023年7月購房搬進來的,並不知道前業主在2023年4月簽了同意加裝電梯的協議書,買房時對加裝電梯這件事不知情。

《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中明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服務單一單元,以單元爲單位申請的,由本單元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書面同意意見。如果根據五四廣場社區居委會張貼的《覈實證明》,同意加裝電梯的比例是達到了。但出現房屋產權變更,新業主對於前業主所做決定不知情的情況,居民是否需要重新進行表決呢?對此,青島農業大學法學博士賈寶金認爲,新業主應該承繼前面業主作出的同意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11條規定,原業主已經表決同意了加裝電梯方案,原業主事後出售房屋,由於加裝電梯屬於房屋附屬設施,原業主應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對加裝電梯內容履行告知義務。對於原業主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產生的糾紛,新業主可以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向原業主主張。

加裝電梯的安全、消防問題引業主擔憂

異議還未解決電梯開建了

崔女士對於公示的方案也不認可。“感覺我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崔女士表示,電梯加裝的位置把單元門前的人行道給堵住了,不方便行人出行;而且電梯加裝公司沒有對8米(含電梯井)空中連廊作出安全風險評估。“如果能出具相關安全保證書,業主還能安心一些。”崔女士說。

寇女士表示自己也有這方面的顧慮。在公示的設計圖紙中,寇女士就發現了問題:設計圖紙畫着單元一層入口單元門爲內開式,電梯壁立面到單元門廳的距離在1.5米以上,但這並不符合實際情況。壹點幫辦在現場看到,單元門實際爲外開式,經過測量,單元門完全打開後,與電梯壁立面的距離僅剩1.07米左右。“這個距離如果搬運稍大點的傢俱都不好進,萬一發生火災、地震單元裏的居民需要逃生、疏散,或是遇到急救病人急需擔架進出單元門,如何保證其暢通呢?”寇女士說道。壹點幫辦從公示欄中張貼的《建築設計方案說明》中還看到關於消防設計第一條寫着“首層疏散寬度不小於樓體梯段疏散寬度且不小於1200mm”。

另外,該單元的加梯位置設置在8號樓前的人行道路上,2.4米寬的電梯基本把2單元門前的人行道路全部佔據。“我們小區實行人車分流,兩側樓前各有人行步道,而我們單元前加裝電梯的位置,就佔了居民一進小區大門左側的這條通行道路。”寇女士覺得這樣的設計有些不合理。

寇女士還對加裝電梯後樓體的安全有擔憂。“公示裏面只寫了一些結構安全可行性分析、消防安全可行性分析,但我們也沒看到對樓體結構進行安全鑑定的報告。”寇女士還指着長達8米(含電梯井)的空中連廊表示,這部分與樓體直接連接,其安全性是否有保障。

對於這些異議,寇女士也曾在公示期內向街道反映。2023年10月27日,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街道辦事處、五四廣場社區居委會和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方案公示結果說明》,寇女士反映的異議並沒有解決。另外,這份說明裏實施主體委託的設計單位名稱爲“山東鋼屹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而此前公示的11份設計方案設計單位爲“多貝建築設計(西安)有限公司”。“我問街道跟我說是換了公司,那換了設計公司不需要重新公示嗎?”寇女士對此也有疑問。

2023年12月12日,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進場施工,在業主強烈阻止、報警後,施工暫停,但今年3月又重新啓動了施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電梯建設已具雛形。

寇女士表示,加裝電梯是便民利民的事情,自己並不反對加裝電梯,但前提是加裝電梯的流程要合規,業主的安全要有保障。寇女士和崔女士都希望,在進行相關安全鑑定前,能停止當前的加裝電梯施工,待各項鑑定都沒問題後,再按正當程序進行施工。

加裝電梯的初步方案及設計方案

應徵求單元內全體業主意見

2021年6月,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技術導則》也有幾條對電梯選址、設計、消防等進行了說明,其中,4.0.3規定“加裝電梯的位置選擇,應儘量避讓原有道路,並保證主要附屬道路路面寬度不小於4.0米,其他附屬道路路面寬度不宜小於2.5米……僅供人行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寬度不應小於1.5米”;4.0.4規定“加裝電梯的位置選擇,應考慮與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保證消防通道和消防車可達性以及人行疏散通道等方面滿足消防規範的要求”;5.0.5規定“單元外門開啓後的室外通道寬度應滿足人員疏散和搬運傢俱、擔架進出等基本使用要求”;8.0.4規定“加裝電梯的單元入口疏散通道和疏散外門開啓後淨寬度不應小於1.10米”等。

壹點幫辦也就加裝電梯的問題諮詢了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該局勘察設計處工作人員表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初步方案及設計方案應當充分徵求擬加裝電梯服務範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初步方案包括可行性分析、平面圖、設計草圖、費用的分攤方案等等。“如果一開始沒跟有的業主說,那就有些不合適了。”對於業主反映單元門完全打開後與電梯壁立面的距離爲1.07米,不滿足相關消防設計要求,工作人員表示需要了解是否存在施工偏差。另外,加裝電梯是否需對樓體結構進行安全鑑定,工作人員解釋,2023年11月青島市出臺文件,對於存在早期無抗震設計及抗震措施;承重結構拆改嚴重且無加固處理;地基變形;承重結構開裂;沉降尚未穩定等情況的5類住宅,以及居民有相關意願的,要對建築結構安全進行鑑定。“居民有相關意願的要進行安全鑑定是新追加的,不過沒有辦法強制。”工作人員表示,加裝電梯在程序上、環節上雖然是政府部門進行初步設定,幫助居民推動這件事,但大部分的事兒還需要居民協商解決。

壹點幫辦還聯繫了青島市市南區城市建設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加裝電梯涉及多個部門,按照《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技術導則》等文件執行。“市南區城市建設局屬於市南區的備案部門,只要有形式要件我們這邊就予以備案,具體方案由方案審查的部門來審查。”

街道和電梯實施公司互相踢皮球

電梯加裝的異議該找誰解決

新貴都小區8號樓2單元加裝電梯的流程是否合規?前期有無向該單元所有業主徵求意見?兩位業主擔心的情況現實中是否存在?壹點幫辦分別聯繫了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街道辦事處和加裝電梯項目的實施主體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

4月16日,市南區香港中路街道辦事處負責加裝電梯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表示,程序是按照《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進行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需求情況的摸查,“一開始電梯建設公司把材料提交過來後,街道和社區會挨家挨戶打電話進行落實,覈實業主的意見,都是打過電話的。”而業主寇女士表示,在公示貼出來之前,自己和丈夫都沒有接到過街道或社區打來的電話。另外,針對業主在公示期間提出的異議,街道工作人員稱,也已經讓電梯公司去給居民做解釋,還召開過協調會。“就算三樓業主不同意加裝電梯,但同意安裝電梯的業主已經達到比例了。”工作人員表示,街道這邊只是對業主的意見進行覈查、備案,搭建一個平臺讓電梯公司和居民進行矛盾糾紛的調解,並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其他涉及設計方案、圖紙、設計公司更換、樓體安全鑑定等問題則需要電梯公司來解釋,由電梯公司和業主溝通。

從4月12日下午起至16日,壹點幫辦多次撥打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的辦公電話,得到的答覆爲“負責人不方便接受採訪”。16日下午,壹點幫辦撥打了8號樓2單元門旁張貼的開工通知上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現場施工負責人的電話,該負責人表示,自己是後期接的項目,空中連廊建設是設計部門批過的,其他情況自己不瞭解,讓跟公司溝通。隨後,壹點幫辦再次撥打青島融梯科技有限公司辦公電話。“(圖紙上)單元門有可能是當時畫錯了,單元門本身往裏開還是往外開,對我們這個項目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事。但是我們最終的圖紙和現場建成的項目是匹配的。”接電話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員表示,該項目的方案是相關部門認同的,所有的手續都走完了。“加裝電梯的位置肯定沒有問題,政府部門都審批完了。”對於是否進行過樓體以及空中連廊的安全鑑定,該工作人員稱“這個不需要跟你解釋”,並表示“業主找你沒用,你解決不了問題,有異議讓他們找街道社區。”

壹點幫辦再次聯繫街道,將此情況告知街道,街道表示將擇期與業主和電梯加裝公司再進行溝通。此事最終能否得到有效解決?壹點幫辦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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