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17日電 因在雲內動力2021年、2022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中存問題,中審衆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下稱中審衆環)及2名註冊會計師被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

雲南證監局網站17日披露的監管信息顯示,經查,該局發現中審衆環及註冊會計師在執行昆明雲內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內動力或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衆環審字(2022)1610035號)和2022年財務報表審計業務(衆環審字(2023)1600136號)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對部分事項的風險評估不到位

將雲內動力營業收入的截止性認定識別爲重大錯報風險,但未將銷售返利的截止認定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單獨識別,同時,對營業收入整體執行了分析、函證等程序,但未單獨針對銷售返利設計和實施其他實質性程序,未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職業懷疑,風險評估程序不到位。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年、2022年修訂版)第二十八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2019年修訂版)第七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2019年修訂版)第十八條的規定。

二、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1.內部控制測試執行不到位,計劃對存貨跌價準備關鍵內部控制實施測試,但實際僅執行了穿行測試,未執行控制測試且未說明原因。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2019年修訂版)第十六條的規定。

2.對多個賬戶未執行或執行截止性測試不到位,你們未對部分寄存在客戶存貨出入庫執行截止性測試且未進行審計說明、未對營業成本實施截止性測試且未進行審計說明、營業收入截至性測試沒有檢查收貨單等關鍵信息。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1號——對存貨、訴訟和索賠、分部信息等特定項目獲取審計證據的具體考慮》(2019年修訂版)第八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2019年修訂版)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

3.銷售費用分析程序執行不到位,對銷售費用變動比率未進行充分分析。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3號——分析程序》(2010年修訂版)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的規定。

4.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對回函差異原因和受限資金披露進行充分複覈檢查。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2010年修訂版)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5.計提減值準備執行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對單個機型減值測試方法是否合理謹慎進行審計說明、未對信用異常客戶信用減值方法是否合理謹慎進行審計說明。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2019年修訂版)第六條、第七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2016年修訂版)第十條的規定。

6.抽樣程序多次執行不到位,對營業收入、銷售費用、營業成本、函證等多個賬戶實施實質性程序時,未說明如何考慮根據審計程序的目的和抽樣總體的特徵對審計樣本進行確定,難以判斷抽樣方法和所抽取的樣本是否能夠爲抽樣總體的結論提供合理的基礎。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4號——審計抽樣》(2010年修訂版)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

7.關聯方及關聯交易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設計了檢查管理層是否完整識別的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程序,但未能發現公開平臺能夠查詢並予以識別的關聯方。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3號——關聯方》(2010年修訂版)第四條、第十六條的規定。

三、未恰當運用職業判斷

一是對研發費用、銷售費用抽取的個別憑證顯示存在跨期,但審計底稿中結論與所獲取審計證據不符。二是對公司2021年、2022年因向金融機構融資形成的與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審覈發表審計結論不謹慎。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年、2022年修訂版)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四、審計底稿記錄不完善

一是未見計劃設計的三包索賠收入變化分析性程序、識別毛利異常機型並重點檢查、重點檢查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資金往來等審計程序執行情況審計底稿。二是未將獲取的營業收入截止性測試抽樣單據、抽盤底稿歸入審計底稿。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2016年、2022年修訂版)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

上述行爲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要求,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雲南證監局決定對中審衆環、韋軍、楊帆採取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官網介紹,中審衆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成立於1987年,總所(總部註冊地)位於武漢,在北京建有管理總部,是全國最早從事證券、期貨以及金融、央企等高端業務的大型中國品牌會計師事務所之一。中審衆環爲各類企業和市場主體提供股份制改制、審計、破產管理人等傳統會計審計服務,以及管理諮詢、PPP、信息化等創新服務。公司常年服務的大型央企、國企有近500家,A股上市公司近200家,外資企業300多家。(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編輯:郭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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