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粵法宣)4月16日,廣東潮州饒平法院汫洲法庭在一宗離婚糾紛調解現場,向達成離婚調解協議的當事人林某夫婦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雙方履行好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義務,及時回應子女情感需求。

據悉,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後,廣東法院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

林某夫婦於2009年11月登記結婚,先後育有一女一子,婚後雙方矛盾顯露,爭吵不斷,處於分居狀態。妻子林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爲由訴至饒平法院,請求判令雙方離婚,確定婚生子女的撫養事宜。

案件受理後,汫洲法庭承辦法官林麗銀瞭解到二人均認爲感情完全破裂,同意離婚,但就兩個小孩的撫養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秉承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最大化原則,林麗銀從父母法定職責、社會家庭環境的影響、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角度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參與調解的省人大代表沈禧娜通過與雙方談心交流,充分了解孩子的家庭、學習生活情況和內心真實意願,並從道德方面予以情感疏導。

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同意離婚並各自撫養一個婚生子女。法官當即向當事人雙方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雙方要盡到身爲父母的責任擔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