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本报评论员 王茜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被赋予重任。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这部法律的颁布表明,家庭教育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家事”,而是纳入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

法规出台以来,我市在家庭教育工作上取得一定的积极进展。比如,去年5月13日,荆门市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揭牌;2023年,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多场如图书漂流亲子阅读、“重塑亲子关系”家庭教育系列讲座等家庭教育公益活动;近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钟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举办以“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孩子走好人生路”为主题的活动,进一步强化父母家庭教育职责,为帮教对象营造和谐的家庭成长环境(详见《荆门晚报》4月15日第11版相关报道)……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起步晚,各地还存在服务内容不系统、不均衡,服务保障机制不完善,服务质量待优化等问题。

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重智轻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的倾向广泛存在;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审视这些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提升家庭教育质量迫在眉睫。

做好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参加各方面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也应加大力度组织、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出台适合本地的教育规划指导行动计划,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出实效;同时,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但观念的传播和转变是改变的第一步。相信随着各项举措的不断深入,家庭教育会少一些困惑与无奈,多一份理性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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