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承德日報

近日,隆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以“紫塞利劍”集中執行活動爲契機,集中執結了一批被執行人在北京、保定等地的執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您好,是李法官嗎?我發現我的被執行人藏身地了,他在北京朝陽區……”

“喂,梁法官,被執行人xxx搬家到北京大興區了,他最近一段時間都在家……”

“張法官,之前終本的案件,我有新的財產線索了,被執行人最近在保定望都縣x地,他新購入了一批生產設備……”

根據居民的生活、生產習慣,大部分外出務工人員都會在農曆正月之後開始新一年的工作,因此,隆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近期收到了一批外地的財產線索。在瞭解到相關案件情況後,執行局立即以“紫塞利劍”集中執行活動爲指揮棒,根據被執行人提供的若干線索,規劃路線並分析集中執行可能性,規劃了爲期一週的外地執行工作。同時,充分利用執行指揮中心大腦作用,向北京朝陽區、大興區和河北保定望都縣等多地法院執行發出協助執行函,以得到外地兄弟法院的積極配合。

執行幹警梁雪等一行六人,各領分工、立刻行動。在去往目的地的路上,執行幹警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反覆和申請執行人確定被執行人的位置,並叮囑其務必不要和被執行人產生正面衝突。與此同時,積極和當地法院協助執行的幹警聯絡協助執行事宜,在這輛外出辦案的“作戰車”上,執行幹警一刻也沒有歇息。

本次執行行動中,執行幹警起早貪黑、風雨無阻,每天早上不到六點就出發,一直到晚上八點才喫上第二頓飯。在他們的不懈努力和堅持下,最終實現了3案執行完畢、兩案達成和解的良好執行效果,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充分肯定和認可,也讓被執行人認識到逃避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錯誤。

下一步,隆化縣人民法院將以此執行活動爲着力點,總結反思此次執行工作好的經驗做法與不足之處,力爭在今後的執行工作中,爲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更上一層樓。

王 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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