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下述14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485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信贷管理不到位,以贷转存质押放贷;违规审批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且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本行风险贷款;个人贷款面谈面签制度执行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成损失核销;应收账款审查不严,贷款形成不良;通过内部账户违规操作延缓风险暴露;通过以贷还贷、以贷收息、利息挂账缓收等方式掩盖信贷资产质量;以‘换壳’的方式承接债务,掩盖不良贷款;贸易背景审核不严,信用证议付款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实;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行长助理程志对该行违规审批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总经理董国庆,对该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且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本行风险贷款;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等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授信审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梁启彬,对该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成损失核销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谭爱民,对该行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