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港通ETF標的數量和規模將顯著增加!

4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聯合公告,三方已就擴大滬深港通ETF範圍達成共識。

本次優化重點主要有兩方面:

一是降低ETF納入規模要求;

二是下調ETF的指數權重佔比要求。

預計本次優化以後,將進一步豐富兩地市場投資產品,便利兩地投資者配置對方市場資產。

滬深港通擴大ETF範圍

爲了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豐富互聯互通標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4月19日公告,已就擴大滬深港通ETF範圍達成共識。

此次ETF標的優化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降低ETF納入規模要求;二是下調ETF的指數權重佔比要求。優化實施後,預計滬深港通ETF標的數量和規模將顯著增加,進一步豐富兩地市場投資產品,便利兩地投資者配置對方市場資產。

滬深交易所擬對相關業務規則進行修訂,並於今日(4月19日)分別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下一步,滬深港交易所將抓緊做好滬深港通ETF標的擴大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預計上述優化措施正式實施需要三個月左右準備時間。

接下來,在兩地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滬深港三所將繼續密切合作,持續優化互聯互通機制,推動形成兩地資本市場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制度型對外開放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兩方面優化ETF標的

2022年7月ETF納入互聯互通標的以來,交易運行平穩有序,交易規模持續增長,爲兩地投資者跨境投資提供更多便利和機會。爲進一步優化滬深港通機制,擴大滬深港通ETF範圍,上交所、深交所分別對滬港通、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

本次滬港通、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優化均擬修訂6條,主要是修改滬股通、深股通、港股通ETF範圍。

一是明確滬股通ETF、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關規模和權重佔比的調入要求。

滬股通和深股通調整一致,兩者ETF納入規模門檻由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調整爲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調入比例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且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

港股通方面,ETF納入規模門檻由不低於17億港元調整爲不低於5.5億港元;調入比例統一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且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

二是明確滬股通ETF、港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關規模和權重佔比的調出情形。

與前面調整相同,滬股通和深股通調整一致。具體來看,兩者ETF調出規模由低於人民幣10億元調整爲低於人民幣4億元;調出比例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或者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

港股通方面,調出規模由低於12億港元調整爲低於4.5億港元;調出比例統一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或者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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