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萌

4月19日,證監會發布的《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提出,引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落實私募基金“反向掛鉤”政策,擴大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份額轉讓試點,拓寬退出渠道,促進“投資—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屢出新招,暢通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渠道,加速創新資本形成。

當前,我國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存續規模超14萬億元,成爲中小科技型企業重要融資來源。退出是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獲取收益的核心環節,直接關乎資金的循環流通。然而,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端面臨“梗阻”問題,出現“投得好不如退得好”怪象:一方面,隨着市場環境變化,高度依賴IPO的退出路徑遇阻,難以承擔萬億元級的退出規模;另一方面,受市場情緒影響,“退出難”反過來導致“募資難”,進場資金減少,行業發展趨緩。“募投管退”鏈條的脫節,直接制約了“投資—退出—再投資”循環。

在這種形勢下,監管部門優化、創新退出方案,拓寬退出渠道,對於解決“梗阻”問題意義重大。

其中,私募基金“反向掛鉤”政策,是指基金投資企業上市解禁期與上市前投資期限長短反向掛鉤的制度安排,簡而言之,基金前期投資期限越長,鎖定期越短。近年來,證監會對該政策持續優化完善,加大減持優惠力度,取消了投資期限5年以上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減持比例限制。尤其是在從嚴規範股份減持背景下,對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堅持採取差異化的減持安排,體現出監管部門鼓勵其發展的態度。落實好“反向掛鉤”政策,既鼓勵其長期投資,又能夠加快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節奏。

而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意味着投資者能夠直接持有被投上市公司的股票,自主做出投資決策。相較於傳統的基金管理人集中減持退出,決策權由管理人移交給投資者,投資者能夠自行決定減持與否,既能避免大規模減持造成的市場衝擊,也能滿足差異化投資需求,還能提高退出效率,一舉多得。從實踐來看,實物分配股票案例已於上海、北京落地,效果逐步顯現。

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份額轉讓,是指投資人在存續期內,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轉讓給其他投資人以實現退出。通過份額轉讓,投資者可以將手中的基金份額靈活變現。目前,在北京、上海、浙江等6地的區域股權市場試點推行,爲以S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爲代表的買方與賣方(投資者)交易提供份額轉讓平臺,增強交易靈活性與透明度,推動S基金市場發展,拓寬退出渠道。

可以看出,對於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難題,監管部門也在持續創新制度安排,探索打造契合我國資本市場特點的解決方案。但也要看到,解決“梗阻”問題並非一日之功,政策落地、市場起效均需要時間。同時,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管理人也需擺脫“IPO依賴症”,根據自身情況主動作爲,尋求併購等機會,嘗試新渠道,爲投資者提供更具可行性的退出方式。

可以預期的是,隨着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梗阻”被逐步打通,將引導更多退出來的資金重新投入市場,加深“投得好才能退得好,退得好才能募得好”的共識,促進“投資—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更好服務科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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