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06680)公布,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劲诚永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或“债权人”)签订的合同编号为“0151000331- 2023 年(开发)字 00423 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江支行 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0151000331-2024 年开发(保)字 0019 号”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劲诚永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整。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劲诚永磁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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