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消費日報

“價格刺客”當休矣

□ 幽 月

最近,“價格刺客”再次引起關注。有消費者購買5塊雪花酥花費681元,找商家退款卻被拒一事,讓“雪花酥刺客”的話題衝上熱搜。近年來,從“雪糕刺客”到“話梅刺客”“糖果刺客”,在食品領域,“價格刺客”屢上熱搜,成爲大家關注的焦點。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價格標注不明晰、計量單位模糊不清、價籤具有誤導性。

民以食爲天,食品作爲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價格往往更容易牽動消費者的心。筆者注意到,“價格刺客”的問題一直都存在,有不少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後將自己的經歷在社交平臺分享,提醒網友“避雷”。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購買了高價食品後,往往會礙於面子,忍痛付錢。

事實上,在食品消費領域,不論是蔬菜水果,還是散裝零食,大多是以“斤”“500克”爲計量單位來衡量商品價格,“克”“兩”往往出現在黃金等珍貴或消費者購買量少的商品銷售中。當消費者以慣性思維去購買相關產品時,如果產品的價格標籤標註不清晰,以“克”“兩”爲計量單位的商品就會瞬間成爲“刺客”,讓消費者心頭一震。

稀缺商品與普通商品在價格上有差異,高品質商品和普通商品在價格上也會有差異,但普通商品在價格上出現的“刺客”行爲,讓商品與價值之間的等於號出現偏差,消費者自然會產生物非所值的感受和不舒服的購物體驗。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爲。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

化解“價格刺客”難題,要在監管上多想辦法,在治理上多下功夫。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針對模糊混淆計價單位的行爲及時制止,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並對違規經營者依法嚴懲。消費者在日常消費中也要敢於拒絕、勇於維權,對不合理的價格質疑,共同營造良好的消費市場環境。同時,誠信經營是商家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良好的消費體驗纔是商家長久發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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