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5日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25日消息,爲充分發揮保險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重要作用,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圍繞低空經濟、多式聯運、綠色配送等領域提供適配的保險保障方案。

《指導意見》提出主要目標:

到2027年,綠色保險政策支持體系比較完善,服務體系初步建立,風險減量服務與管理機制得到優化,產品服務創新能力得到增強,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範意義的綠色保險服務模式,綠色保險風險保障增速和保險資金綠色投資增速高於行業整體增速,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強。

到2030年,綠色保險發展取得重要進展,服務體系基本健全,成爲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綠色保險風險保障水平和保險資金綠色投資規模明顯提升,社會各界對綠色保險的滿意度、認可度明顯提升,綠色保險發展市場影響力顯著增強。

《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重點領域綠色保險保障:

提升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加快發展氣候保險,加大對氣候投融資試點地方的風險保障力度,服務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推動巨災保險發展,擴大巨災保險覆蓋面,運用再保險有效分散風險,研究探索通過巨災債券等新型風險轉移方式拓寬風險分散渠道,推動形成多層次多維度的巨災風險分散體系,提升行業巨災風險承擔能力。保險業要加強對公共基礎設施、城鎮住房、農房、人員等的風險保障,積極主動應對自然災害。有序發展氣象指數類保險,創新“保險+氣象”服務機制。

保障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持續推進綠色裝備、材料以及軟件等相關科技保險創新,爲技術研發、設備製造、使用運維等各環節提供風險保障。圍繞綠色低碳科技領域,加快推進研發費用損失類、知識產權類、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裝備類等科技保險發展。圍繞綠色技術創新領域中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等發展,爲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落地、人才建設等提供保險支持。支持“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推動我國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服務“走出去”。

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針對太陽能、風電、水電、核電等能源產業生產、建設和運營期間的風險特性,提供全生命週期保險保障。探索推進新型儲能、氫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領域的保險創新,覆蓋研發、製造、運維等關鍵環節風險。通過保險機制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供風險解決方案。爲傳統能源綠色升級改造提供保險保障。

推進碳匯能力鞏固提升。積極爲森林、草原、溼地、海洋、土壤等具備固碳作用的標的提供保險保障,探索開展礦山、土壤等生態修復責任保險,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工程建設豐富保險供給。在藍碳領域、漁業領域、沿海生態領域推進風險管理與保險機制創新。爲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提供風險保障,推廣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保險,擴大生態農業保險覆蓋面,創新研發耕地地力指數等保險。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開展碳交易、碳減排、碳匯等碳保險業務,並針對碳捕集與封存等前沿性固碳技術提供保險服務。

支持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積極爲新能源汽車、電動自行車、共享單車等提供保險保障,推動綠色低碳出行。助推綠色消費發展,爲綠色低碳產品提供風險保障支持。探索開展涉碳數據保險,豐富保險服務場景和模式。

提高企業環境污染防治水平。依法推進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環境高風險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業務,鼓勵各地建立健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提升工礦企業用地性質變更、退出、再開發環節的環境風險保障水平。積極發展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職業病責任保險等業務,提升企業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環境風險保障水平。探索開展針對漸進性污染和生態環境損害等保險業務。

服務工業領域綠色低碳與綠色製造工程發展。針對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綠色低碳發展中面臨的風險,積極提供包括裝備、產品、人員等在內的一攬子保險方案和服務。圍繞環保績效等級提升項目、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綠色設計等發展,探索開展各類保險服務。爲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企業、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再製造產業、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和資源循環利用提供專屬保險保障方案。在保險領域推廣應用再製造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

推進城鄉建設節能降碳增效。爲可再生能源替代、屋頂光伏系統等建築節能相關風險提供保險保障。發展綠色建築性能保險、超低能耗建築性能保險等業務,深入推進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領域風險減量服務,對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運行進行全過程綠色性能風險管控。針對綠色農房、節能低碳設施、可再生能源設備、農村電網等做好保險保障服務。

助力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圍繞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軌道交通等領域發展,爲研發、製造、應用等環節提供保險保障。圍繞低空經濟、多式聯運、綠色配送等領域提供適配的保險保障方案。圍繞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爲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提供綜合性風險保障方案。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保險資金綠色投資支持:

完善綠色投資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投資管理體系,完善投資管理制度和流程,將環境、社會、治理因素納入公司治理、投資決策和風險控制流程。探索建立綠色投資業績評價和考覈體系,優化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大對綠色投資的內部資源投入。

強化保險資金綠色發展支持。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綠色債券配置,提高綠色產業投資力度。堅持資產負債匹配原則,積極運用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工具,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等領域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綠色產業領域資產配置。

加強綠色投資流程管理。提升對所投資產涉及環境、社會、治理風險等方面的分析能力,強化盡職調查、合規審查、投資審批、投後管理,通過完善合同條款、強化社會監督等方式督促融資方加強環境、社會、治理風險管理,鼓勵開展投資組合碳排放測算。加強對高碳資產的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漸進有序降低投資組合碳強度。(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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